ステークホルダー
Clarify the company policy of "Anti-Corruption" and "Anti-Bullying"policy at work, recognizes and follows the Enforcement of the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 and laws of R.O.C.. Non-arm's length transactions shall be prohibited. Improper channeling of profits is strictly prohibited.
Stakeholder Grievance line: 0800-588-100 Jackie Weng
Anti-corruption e-mail box: [email protected]
-
会長吳東昇法令の規定および株主総会および取締役会の決議に従って、会社のすべての業務を遂行し、会社およびすべての関連会社の運営および意思決定に対して全体的な責任を負います。
-
副会長吳東明法令の規定および株主総会および取締役会の決議に従って、会長が会社のすべての業務を遂行するのを補佐する。
-
ゼネラルマネージャー歐金達
- 取締役会の決議、会社の運営および管理。
- 会社の経営理念、改革、目標。
- 品質方針と目標を達成するための品質システムの策定と実施を監督する。
- 経営方針、制度、事業の企画・推進および実施実績の抜き取り調査。
-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防貪管理辦法(99-11-16)
- 新光合成纖維(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1130806
-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111-12-14)
- 公司章程(111-5-30)
- 董事選任程序
-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108-5-29)
- 公司誠信經營守則(108年)
-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108-5-29)
-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111-5-30)
- 股東會議事規則(111-6-2)
-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111-11-07)
- 道德行為準則(110-5-28)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防範內線交易辦法113
- 董事會議事規則(113-05-07)
-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113-05-07
-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109-3-25)
- 商業道德管理程序
- 檢舉人保護暨反報復管理程序
- 檢舉、申訴與建議及員工參與回饋管理程序
- The company’s Internal Auditing Office is an independent unit established under the Board of Directors. Besides reporting the audit operations to Chairman and Audit Committee on a regular basis, the chief internal auditor shall also attend and deliver a report in the Board of Directors meeting.
- The internal auditor should evaluate the company's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and report on whether these controls are designed and executed adequately, effectively and efficiently. The audit scopes include all the operations of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 The main work of the internal audits is performed according to an annual plan which is formulated based on the risk assessment and approv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Project audits or special reviews are conducted as needed. By review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regular audits and the project audits, the management team can understand the functioning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and the existing or potential weaknesses in the system.
- Internal Auditing Office reviews the results of internal control self-assessment performed by each department and subsidiary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the executions. In addition, Internal Auditing Office consolidates the assessment results for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evaluate the overall efficiency on the existing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before issuing the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Statement.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Principles of Far Eastern New Century Corporation”, appointment, dismissal, evaluation and review, salary and compensation of internal auditors of the Company shall be submitted by the chief auditor to the Board chairperson for approval.
-
Conduct "Ethical Management", "Anti-Corruption" and "Anti-Bullying" advocacy activities.
監査・報酬委員会
Hsien Der Chiu/ Chairperson of Xin Hong Construction Co., Ltd.- Experience:
- practicing lawyer
Yung-Ching Tsai/Consultant of Shin Kong Chao Feng Co., Ltd.
Director of U-P Human Resources Consulting Co., Ltd.
Vice-President of Chia Pang Investment Co., Ltd.
- Experience:
- Manager of Finance Department of Shin Kong Life Insurance Co., Ltd.
- Assistant Vice President of General Affairs Department of Shin Kong Life Insurance Co., Ltd.
- Director of Digilife Technologies Co., Ltd.
- Independent director of Advanced Green Biotechnology Inc.
Huei-Huang Lin/Full-time visiting professor
- Experience:
- Political Deputy Minister of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 Chief prosecutor of supreme prosecutor’s office
- Dean of the Academy for the Judiciary of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 Director of Division of Protection, Ministry of Justice
- Prosecutor General of the Prosecutor’s office of Hualien District Court, Taiwan
- Prosecutor General of the Prosecutor’s office of Penghu District Court, Taiwan
- Full-time visiting professor of Law School, Shih Hsin University
- Adjunct Professor,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Law
- 監査委員会
決算書の閲覧、内部統制システムの有効性評価、会計士の査証手数料、資産の取得または処分の手続の見直し、裏書・保証および他人への資金貸付の手続の見直し、年間剰余金の分配、資産の取得または処分の事例資産等の譲渡等 異議なく全件可決 - 報酬委員会
社員報酬及び取締役報酬の配分、期末業績賞与の配分、給与調整案の合理性、賞与制度の見直し等を検討する。提案部門が報酬委員会に説明した後、各議案について委員全員で協議の上、承認することで合意した。
新光合繊の株式が上場している取引所は? 株式記号とは何ですか?
新光合成繊維有限公司は、1973 年 8 月 21 日に台湾証券取引所に上場しました。 台湾証券取引所の証券コードは 1409 です。
新光合成繊維有限公司の会計年度は?
会計年度は、毎年1月1日から12月31日までの暦年制を採用しています。
新光合成繊維有限公司の年次報告書を入手するにはどうすればよいですか?
会社の年次報告書は、会社のウェブサイトの投資家向け情報オプションからダウンロードするか、台湾証券取引所公開情報観測所からダウンロードしてください。
新光合成繊維有限公司の過去の財務データを取得するにはどうすればよいですか?
同社は、過去の会計士ビザの財務諸表を当社のウェブサイトの投資家向け情報: 四半期財務報告オプションの下で公開し、投資家はクリックして必要な財務データをダウンロードできます。 可以點選下載所需的財務數據。
新光合成繊維有限公司の配当方針は?
会社の年次決算に剰余金がある場合は、すべての税金を支払い、前年度の累積損失を埋め合わせた後、法定剰余金準備金として 10% を積み立てる必要があります。剰余金がある場合は、従業員賞与の 1%以上、役員報酬の 5%以下を充当し、残りは剰余金に加算する。期首 特別株式の現金配当、普通株主の二次配当の優先配当として、株主総会で金額を決定する。 同社のビジネス環境は依然として成長しており、持続可能な運営と長期的な発展のための経済環境を把握します。 取締役会が利益配分案を策定する際には、配当の安定性と成長性に焦点を当て、今年度の財務状況を考慮して、現金配当または(および)株式配当の形で分配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普通株主への配当は、普通株主への配当を下回ってはならない 総株主配当の20パーセント。
定時株主総会が開催される場合、会社の株主は書面または電子的に議決権を行使できますか?
株主は、株主総会で書面または電子的に議決権を行使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電子行使期間中は、台湾中央預託清算機構有限公司[株主電子チケット]ウェブサイトにログインして、投票を行ってください.関連する指示 [Web サイト www.stockvote.com.tw ]。
新光合成繊維有限公司の株式事務の窓口は?
新光証券株式会社の証券代行部までお電話でお問い合わせください。
住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66-1 号 11 階
ウェブサイト: www.skis.com.tw
電話:(02)2311-8787
住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66-1 号 11 階
ウェブサイト: www.skis.com.tw
電話:(02)2311-8787
コーポレート・ガバナンスに関する事項
取締役会の業績評価事項
同社の取締役会は、2019年に取締役会の業績評価方法を可決し、評価サイクルは年1回、評価期間は1月1日から12月31日まで、評価範囲(取締役会、個々の取締役メンバーおよび機能委員会の業績評価)および評価方法(取締役会の内部自己評価、取締役の自己評価および機能委員会の自己評価を含む)。 年次評価結果は、参考のために上級管理職に提供され、翌年の第 1 四半期までに取締役会に報告されます。
評価内容と結果
防範內線交易宣導事項
本年度8月6日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防範內線交易辦法,並已於10月25日對現任內部人及受僱人計14人次進行1小時的防範內線交易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包括:內線交易觀念與法規、內線交易之法律責任、內線交易常見實務、內部人買賣股票規定及公司治理評鑑相關指標。另特別於公司治理評鑑指標說明項目,本年度新增提醒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本公司股票,並於每次封閉交易期間開始前1 日以E-mail 個別提醒,避免內部人誤觸此規範。本年度本公司已於113 年10 月25 日以E-mail 方式通知所有內部人禁止封閉期間(113年10月27日~113年11月11日)交易股票。
- 会社の規模、経営状況および経営上の必要性に応じて、会社には、コーポレート・ガバナンス責任者およびコーポレート・ガバナンス関連業務の処理を担当する多数のパートタイム・ユニットがあります。
- コーポレート・ガバナンス担当者の主な責務
● 取締役が業務を遂行するために必要な情報を提供する
● 取締役会及び株主総会の議事事項を法律に従って処理すること
● 会社登記・変更登記の取り扱い
● 取締役会および株主総会の議事録を作成する
-
コーポレート・ガバナンス責任者の付託事項、業務執行のポイントおよび高度研修の実施状況
主な責任には、法律に従って取締役会および株主総会に関連する事項を処理すること、取締役会および株主総会の議事録を作成すること、取締役および監督者の任命と継続的な教育を支援すること、取締役および監督者に情報を提供することが含まれます。業務遂行に必要な情報を監督者に提供し、会社の定款または契約に従って定められた法律およびその他の事項を遵守するために取締役および監督者を補佐します。
また、企業のコーポレート・ガバナンス評価プロジェクトで目標を達成できなかった人も含まれ、コーポレート・ガバナンスをより完全なものにすることを望んで、関連する改善提案を提出しました。 例えば、取締役会の体制と運営を強化することで、知財管理を強化し、情報の透明性を高め、英文企業のウェブサイトを改善し、財務報告の提供を迅速化します。
今年のコーポレートガバナンス幹部の上級コースには、中国と米国の間の競争下にある未来の世界、低炭素経済の世界的な傾向と革新、企業の低炭素革新、2023年の世界経済と産業の見通し、知的財産管理が含まれます。監査委員会の権限行使に関する参考ガイドラインの発表、取締役・監査役説明会、ESGの動向や流行環境について議論し、グローバルな税制改革と合計18時間の法人税ガバナンス。
取締役会の業績評価事項
同社の取締役会は、2019年に取締役会の業績評価方法を可決し、評価サイクルは年1回、評価期間は1月1日から12月31日まで、評価範囲(取締役会、個々の取締役メンバーおよび機能委員会の業績評価)および評価方法(取締役会の内部自己評価、取締役の自己評価および機能委員会の自己評価を含む)。 年次評価結果は、参考のために上級管理職に提供され、翌年の第 1 四半期までに取締役会に報告されます。
評価サイクル 年1回 |
評価期間 1月1日~12月31日 |
評価範囲 取締役会、各取締役、機能委員会(監査委員会、報酬委員会を含む)の業績評価 |
評価方法 取締役会の内部自己評価、取締役の自己評価、機能委員の自己評価 |
評価内容と結果
- 取締役会の業績評価項目:会社運営への参加、取締役会の意思決定の質の向上、取締役会の構成と構造、取締役の選任と継続教育、および内部統制。 評価結果で最も満足できる項目は「取締役会の構成と仕組み」であり、改善すべき項目は「会社の業務への参加度」です。
- 個々の取締役の業績評価項目:会社の目標と任務の熟知、取締役の責任の認識、会社運営への参加度、内部関係の管理とコミュニケーション、取締役の専門的および継続的な教育、および内部統制。 評価結果で最も満足できる項目は「取締役の責任意識」であり、強化すべき項目は「会社業務への参加度」です。
- 機能委員会の業績評価項目:会社運営への参加度、機能委員会の責任意識、機能委員会の意思決定の質の向上、機能委員会の構成と委員の選任、内部統制。 評価結果で最も満足できる項目は「機能委員会の構成と委員の選任」であり、強化すべき項目は「内部統制」です。
防範內線交易宣導事項
本年度8月6日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防範內線交易辦法,並已於10月25日對現任內部人及受僱人計14人次進行1小時的防範內線交易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包括:內線交易觀念與法規、內線交易之法律責任、內線交易常見實務、內部人買賣股票規定及公司治理評鑑相關指標。另特別於公司治理評鑑指標說明項目,本年度新增提醒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本公司股票,並於每次封閉交易期間開始前1 日以E-mail 個別提醒,避免內部人誤觸此規範。本年度本公司已於113 年10 月25 日以E-mail 方式通知所有內部人禁止封閉期間(113年10月27日~113年11月11日)交易股票。
委員会のメンバー
新光合繊有限公司の第18期の取締役は12名(うち独立取締役3名)で、任期は2020年5月28日から3年間です。 取締役会のメンバーは次のとおりです。
職稱 | 姓 名 | 主要學歷 | 主要兼任本公司或其他公司職務 | 專長及權責 |
---|---|---|---|---|
Chairperson | Shin Kong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Co., Ltd Representative: Tong-Sheng Wu |
Ph.D of Law, Harvard University | UBright Optronics Corporation - Chairperson; Shinkong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Chairperson; TacBright Optronics Corporation - Director; Shinkong Insurance Co. Ltd. - Director; Shinkong Mitsukoshi Department Store Co., Ltd. - Chairperson; Shinkong Co., Ltd. - Director; Shinkong International Leasing Corp. - Chairperson; Shinkong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 Chairperson; Shin Kong Recreation Co., Ltd. - Chairperson; Shin Kong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Co., Ltd.- Director; Wang Tien Woolen Textile Co. Ltd. - Director; Shin Kong Chao Feng Co., Ltd. - Director; Shinkong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 Director. | 管理及領導經驗 |
Vice Chairperson | Shin Kong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Co., Ltd Representative: Tung-Ming Wu |
Master of Accounting, Western Illinois State University | Fuhbic International Corp. - Chairperson; WeMo Corp.- Chairperson; Shinkong Co., Ltd. - Director; Shin Kong Recreation Co., Ltd. - Supervisor; Thai Shinkong Industry Corporation Ltd. - Director; Wang Tien Woolen Textile Co., Ltd. - Director; Shin Kong Chao Feng Co., Ltd. - Supervisor, San Fu Chemical Co Ltd. - Independent Director, Tai Roun Products Co., Ltd. - Independent Director. | 業務營運 |
Director | Shin Kong Co., Ltd. Representative: Steve Hong |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 Han Ling Construction Co., Ltd. - Chairperson; Han Shan Construction Co., Ltd. - Chairperson; Jiubing Industrial Co., Ltd. - Chairperson. | 財務及投資管理 |
Director | Chin Shan Investment Co. Ltd. Representative: Hsing- En Wu |
Master of Department of Applied Physics and Materials Science,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Los Angeles | Shinkong Textile Co., Ltd. - Chairperson; Shinkong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 Chairperson. | 公司經營及風險管控 |
Director | Shin Kong Wu Ho-Su Cultural & Educational Foundation Representative: Jung-Chi, Liu |
Department of Administration, National Chung Hsing University | Shin Kong Wu Ho-Su Memorial Hospital - Consultant. | 相關產業之經營管理 |
Director | Tay Way Enterprise Co., Ltd. Representative: Huoo-Tzau Shih |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Feng Chia University | TacBright Optronics Corporation - Chairperson; UBright Optronics Corporation - Director. | 財務會計管理 |
Director | Tay Way Enterprise Co., Ltd. Representative: Ching-Chun Chiu |
Master,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St. Thomas University, USA | The World Hakka Federation - Chairman; Taiwan L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 Independent Director; Hsinchu Gas Co., Ltd. - Director; Taiwan Flower Biotechnology Co., Ltd. - Supervisor | 相關產業業務及營運 |
Director | Mian Hao Industry Co., Ltd. Representative: Sun-Mo Ni |
Representative: Sun-Mo Ni | Shin Kong Wu Ho-Su Memorial Hospital - Consultant. | 行政管理規劃 |
Director | Shin Kong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Co., Ltd Representative: Hsiu-Mei, Wang Chen |
Ph.D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aduate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 相關產業生產管理 | |
Independent director | Hsien-Der Chiu | Department of Law,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 Xin Hong Construction Co., Ltd. - Chairperson | 法遵及風險管控 |
Independent director | Huei-Huang Lin | Juris Doctor, Duke University, USA | Full-time visiting professor of Law School, Shih Hsin University, Adjunct Professor at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Law | 法遵及風險管控 |
Independent director | Yung-Ching Tsai | Department of Insurance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 Takm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Consultant of Shin Kong Chao Feng Co., Ltd. - Consultant; U- Human Resources Consulting Co., Ltd. - Director; Chia Pang Investment Co., Ltd. - Vice President | 人力資源及投資管理 |
取締役会の多様性に関する方針
当社は、「コーポレートガバナンス・コード」において、取締役会の構成について、性別、人種、国籍を問わず、多様性に配慮することを定めており、職務遂行に必要な知識・技能・実績を有するとともに、コーポレート・ガバナンスの目指すべき姿、取締役会 持つべき総合力とは ①経営判断力 ②会計・財務分析力 ③経営管理力 ④危機対応力 ⑤産業知識 ⑥国際市場展望7. リーダーシップ能力 8. 意思決定能力およびその他の多様な専攻のバックグラウンド。
現在の取締役は、社外取締役3名、女性取締役1名(取締役全体の25%、8.3%)を含む12名で、証券取引法第26条の3第3号、第4号の規定はなく、現在の取締役会の多様性に関する方針と実施状況は次のとおりです。
現在の取締役は、社外取締役3名、女性取締役1名(取締役全体の25%、8.3%)を含む12名で、証券取引法第26条の3第3号、第4号の規定はなく、現在の取締役会の多様性に関する方針と実施状況は次のとおりです。
取締役会の多様性の実行
Names of Diversified Core Directors | Basic composition | 產業經驗 | 專業能力 | |||||||||||
---|---|---|---|---|---|---|---|---|---|---|---|---|---|---|
Nationality | Gender | Term of office and seniority as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 Manufacturing | Finance | Purchase and marketing | Banks,insurance and real estate | Business management | Information and technology | Law |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Risk management | |||
Less than 3 years | 3 ~ 6 years | 6 ~ 9 years | ||||||||||||
Chairperson Tong-Sheng Wu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ale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Vice Chairperson Tung-Ming Wu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ale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Director Hsiu-Mei, Wang Chen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Female | V | V | V | V | V | V | ||||||
Director Steve Hong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ale | V | V | V | V | V | V | ||||||
Director Ching-Chun Chiu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ale | V | V | V | |||||||||
Director Hsing-En Wu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ale | V | V | V | V | V | |||||||
Director Huoo-Tzau Shih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ale | V | V | V | V | V | |||||||
Director Jung-Chi Liu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ale | V | V | V | V | V | |||||||
Director Sun-Mo Ni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ale | V | V | V | V | V | |||||||
Independent Director Hsien-Der Chiu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ale | V | V | V | V | V | |||||||
Independent Director Huei-Huang Lin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ale | V | V | V | V | ||||||||
Independent Director Yung-Ching Tsai |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ale | V | V | V | V | V | V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稽核單位定期提供獨立董事本公司內部查核之稽核報告,並透過董事會報告最新稽核情形,獨立董事並得隨時查閱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執行狀況。若對本公司相關作業有疑問,可與相關單位主管溝通並進行檢討改進;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方面,若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等狀況有任何疑問,得隨時與本公司會計師溝通,並指導本公司相關單位進行檢討改進。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主要溝通事項請點選下方連結:
本公司稽核單位定期提供獨立董事本公司內部查核之稽核報告,並透過董事會報告最新稽核情形,獨立董事並得隨時查閱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執行狀況。若對本公司相關作業有疑問,可與相關單位主管溝通並進行檢討改進;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方面,若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等狀況有任何疑問,得隨時與本公司會計師溝通,並指導本公司相關單位進行檢討改進。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溝通方式 | 溝通項目 | 溝通結果 | 出席人員 |
---|---|---|---|---|
2023/1/16 |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 |
2023/3/13 | 審計委員會、董事會 | 「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報告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針對202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結果與獨董溝通,獨董對於結果知悉並無特別意見,並同意「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內容。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3/5/10 |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 |
2023/7/3 |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 |
2023/7/26 |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 |
2023/8/7 |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 |
2023/11/7 | 審計委員會、董事會 | 2024年度稽核計畫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2024年度稽核計畫予以支持,並照案通過。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查核簽證會計師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主要溝通事項請點選下方連結: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是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會計師每季就本公司及海內外子公司之重要查核(核閱) 事項及查核(核閱)結果向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公司營運或財務情形進行充分 溝通,另平時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溝通情形良好。
日期 | 溝通項目 | 溝通結果 | 出席人員 |
---|---|---|---|
2024/03/11 |
1.會計師就2023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查核結果及重要查核事項進行報告,並與獨立董事溝通。 2.會計師就 2023 年財務報表、查核報告、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品質指標及 2023年關鍵查核事項進 行說明。 |
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2023年度合併及個體 財務報告,及提報董事會通過並如期公告及申報主管機關。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4/05/07 | 會計師就202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核閱結果及重要核閱事項進行報告, 並與獨立董事溝通。 | 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2024第一季合併財務 報告,及提報董事會通過並如期公告及申報主管機關。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4/08/06 | 會計師就202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核閱結果及重要核閱事項進行報告, 並與獨立董事溝通。 | 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2024第二季合併財務 報告,及提報董事會通過並如期公告及申報主管機關。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4/11/11 |
1.會計師就202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核閱結果及重要核閱事項進行報告, 並與獨立董事溝通。 2.會計師就2024年度財報關鍵查核事項進行報告。 |
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2024第三季合併財務 報告,及提報董事會通過並如期公告及申報主管機關。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日期 | 溝通項目 | 出席人員 |
---|---|---|
2023/03/13 | 會計師就2022年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進行說明。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3/05/10 | 會計師就2023年第一季財務報表進行說明。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3/08/07 | 會計師就2023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說明。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3/11/07 | 會計師就2023年第三季財務報表及2023年關鍵查核報告事項進行說明。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新光合成纖維倡議聲明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永續發展的高科技聚酯產業」為願景,始終秉持「永續發展、綠能環保、誠心關懷」的核心價值觀,竭力為客戶提供高品質的產品和服務。本公司秉承「追求卓越,持續進步」的理念,將不斷提升專業、推出創新產品、承擔社會責任,並努力實現永續經營。
企業永續經營是新光合纖長久以來的目標之一,亦是促進公司成長的原動力,新光合纖相信透過與利害關係人深度溝通交流有助於企業永續發展,因此我們藉由傾聽同仁、客戶、供應商、股東等利害關係人的想法,並關注現今社會、環境議題、勞工與人權議題、商業道德議題、永續採購議題,辨識出重要的永續議題,擬定目標與對策,逐步實現改善計畫,藉以回應利害關係人之需求,積極善盡企業公民責任,共同追求永續未來。
本公司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等國際公認之人權規範與原則,並以完全遵守其經營所在國家/地區的法規為基本要求。
A. 勞工
本公司應根據國際社會公認的準則,承諾維護勞工的人權,並尊重他們。這適用於所有勞工,包括臨時工、移民工、學生、合約勞工、直接僱員以及任何其他類型的勞工。
勞工標準:
-
自由選擇就業
禁止使用強迫、擔保(包括抵債)或用不合理或違法契約束縛的勞工、非自願或剝削性監獄勞工、奴役或販賣的人口。這包括為了得到勞工或服務而使用恐嚇、强迫、威脅、綁架或詐騙手段來運送、窩藏、招募、調配或接收勞工。除了禁止對勞工出入工作場所作出不合理限制外,也不應無理約束勞工在工作場所、宿舍或生活住所的行動自由。作為招聘程序中的必要部份,必須為所有勞工提供母語書寫的僱傭協議,並且在協議中描述僱傭條款及條件。必須在移工離開原本的國家前,為其提供僱傭協議,而在其抵達接收國家後,該僱傭協議不得有任何替換或更改,除非更改是為了符合當地法律的要求和提供相同或更佳條款則例外。所有工作應當是自願的,勞工擁有隨時自由離職的權利,且如果勞工按照僱傭協議給予合理的通知,則有權終止僱傭關係而不受懲罰。僱主及仲介不得扣留或以其他方式毀壞、隱藏、沒收勞工的身份證或出入境證件,比如政府頒發的身份證明、護照或工作許可證。僱主只能在法律有要求的情況下才可扣留文件。就算是在此情況下,任何時候也不可拒絕勞工取用其文件。不得要求勞工繳付依據輸出國及台灣法令所規定之招聘費用。如發現勞工繳付了任何該等費用,該等費用須退還予相關勞工。 -
年輕勞工
不得在任何製造工序中使用童工。「童工」指僱傭未滿 15 歲之勞工。本公司應採取適當的機制核實勞工的年齡。符合所有法例與法規的合法職場學習計劃則不在此列。未滿 18 歲的勞工不得從事可能會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或加班。本公司應妥善保管學生記錄、嚴格審核教育合作夥伴,以及按照適用的法例與法規保障學生的權利,從而確保對學生工的管理得當。本公司應當為所有學生工提供適當的支援和培訓。如果沒有當地法律規定,學生工、實習生和學徒的薪資水平應最少與從事同等或相似工作的其他初階或新進員工相等。如果發現僱用童工,本公司將提供協助及補救措施。 -
工時
工作時數不應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大限度。此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不應超過 60小時(包括加班),緊急或特殊情況除外。任何加班必須是自願的。每七天應當允許勞工至少休息一天。 -
工資與福利
支付給勞工的工資應當符合所有相關的薪酬法律,包括有關最低工資、加班和法定福利的法律。根據當地法律的規定,勞工的加班工資應高於常規時薪水平。禁止以扣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在每個支薪週期,應即時為勞工提供簡明的工資單據,內含充足的資料證實支付給勞工的薪酬準確無誤。必須按照當地法律聘用臨時工、派遣員和外判工人。 -
人道的待遇
避免苛刻或非人道地對待員工,包括暴力、性暴力、性騷擾、性侵犯、體罰、心理或生理壓迫、欺凌、公開羞辱或口頭辱罵;也不得威脅進行任何此類行為。有關的紀律政策及程序必須有清晰的定義,並向員工清楚地傳達。 -
反歧視/反騷擾
本公司承諾提供一個無騷擾以及無歧視的工作場所。公司不得因人種、膚色、年齡、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及表現、種族或民族、殘疾、懷孕、信仰、政治立場、團體背景、退伍軍人身份、受保護的基因資料或婚姻狀況等在招聘及實際工作中歧視或騷擾員工,例如因此而影響工資、晉升、獎勵和接受培訓的機會等。應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場所進行宗教活動。此外,不得讓員工或準員工接受帶有歧視性的醫學檢查(包括驗孕或處女檢驗)或身體檢查。 -
自由結社
根據當地法律,本公司應當尊重所有員工組織和參與他們所選擇的工會、集體談判和參加和平集會的權利,同時也應尊重員工迴避這類活動的權利。員工及他們的代表應當能夠在不用擔心歧視、報復、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公開就工作條件和管理方法與管理層溝通以及分享其想法和憂慮。
B. 健康與安全
本公司應意識到,除了盡量減少與工作相關的傷病發生率外,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有助提高產品和服務的質素、生產的穩定性以及員工的忠誠度和士氣。也意識到持續地增強對員工的投入和員工教育是辨識和解決工作場所內健康與安全問題的關鍵。
本準則在起草時參考了公認的管理體系(如 ISO 45001 和國際勞工組織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系統指引),此類體系亦是有用的額外信息來源。
安全與健康標準:
-
職業安全
本公司透過管控層級識別,包括消除危害、替代流程或材料,以妥當設計加以管控、實行工程和行政管制、防護性保養和安全操作程序(包括上鎖掛牌程序)和持續性的安全知識培訓等,識別和評估並減輕工作場的健康及安全隱患(如化學、電力和其他能源、火災、運載工具和跌倒危險或事故),以免危及職工。若無法透過上述方法有效控制危險源,應為員工提供適宜的、充分保養的個人防護裝備,以及有關這些危險事故和相關風險的教材。亦必須採取合理措施,讓孕婦和哺乳期女性遠離存在高度隱患的工作環境、消除或減輕孕婦和哺乳期女性所承受的任何(包括與分派予其工作相關的)職業健康和安全風,以及為哺乳期女性提供合理的住所。 -
應急準備
本公司確認和評估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件,並透過實施應急方案和應變程序來將其影響降到最低,包括:緊急報告、員工通告和疏散計劃、員工培訓和演習。應急演習必須最少每年進行一次,或按當地法律要求進行,取較嚴格者。應急計劃亦應包括適當的消防偵測和滅火設備、暢通無阻的緊急出口、充足的逃生出口設施、應急人員的聯絡資料和復原計劃。這些方案和程序應著重盡量減低對生命、環境和財產的危害。 -
工傷和職業病
本公司制定程序和體系來預防、管理、追蹤和報告工傷和職業病,包括以下規定:鼓勵員工報告;歸類和記錄工傷和職業病案例;提供必要的治療;調查案例並採取糾正措施以杜絕其根源;協助員工返回工作崗位。 -
工業衛生
本公司根據管控層級識別、評估並控制因接觸化學、生物以及物理作用劑給員工帶來的影響。如果發現任何隱患,參與者應尋找機會消除和/或減少該隱患。如果無法消除或減輕危害,則應透過適當的設計、工程和行政控制措施來消除或控制隱患。如這些措施無法有效預防危害,應當免費為員工提供和使用適當、妥善保養的個人防護裝備。防護計劃須持續並包括有關這些危害相關風險的教材。 -
體力勞動工作
本公司識別、評估並控制從事重體力勞動給員工帶來的危害,包括以人力搬運物料或重複提舉重物、長時間站立和高度重複性或高強度的組裝工作。 -
機器防護
本公司評估生產設備或其他類型機器的安全隱患。為預防機器對職工可能造成的傷害,應當提供和正確地維護物理防護裝置、連鎖裝置以及屏障。 -
公共衛生和食宿
本公司為員工提供乾淨的洗手間設施、清潔的飲用水、以及衛生的煮食用具、食物儲存設施和餐具。參與者或勞工中介人提供的員工宿舍應當保持乾淨、安全,並提供適當的緊急出口、洗浴熱水、充足的照明供暖和通風設備、獨立安全的場所以供儲存個人和貴重物品,以及適當且出入方便的私人空間。 -
健康與安全溝通
本公司應當為員工提供以其所講語言或其能夠理解之語言進行的適當職業健康和安全資料和培訓,以識別員工面對的所有工作場所危害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機械、電力、化學、火災和物理危害。在工作場所的顯眼處張貼健康與安全相關資料,或將有關資料放在員工可看清並可取用的位置。在開始工作前及之後定期培訓所有員工。應鼓勵員工提出任何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疑慮,確保他們不會受到報復。
C.環境
本公司承認環境保護責任是生產世界一流產品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參與者應查明其製造作業過程對環境的沖擊,並盡量減少該過程對社區、環境和自然資源造成的不良影響,同時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
環境標準:
-
環境許可和報告
本公司獲取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放監控)、批准和登記文件,亦要對之進行維護並時常更新,以及遵守許可證的操作和報告要求。 -
預防污染和節約資源
本公司在源頭上或透過實踐(如增設污染控制設備;改良生產、維修和設施程序;或其他方法)盡量減少或杜絕排出和排放污染物以及產生廢物。應節約和實踐(如改良生產、維修和設施程序、替換材料、再用、節約、回收或其他方法)節約自然資源(包括水、化石燃料、礦物和原始森林產品)的消耗。 -
有害物質
本公司應當識別、標籤和管理對人類或環境造成危害的化學品、廢物及其他物質,從而確保這些物質得以安全地處理、運送、儲存、使用、回收或再用及棄置。 -
固體廢物
本公司應實施系統性的措施來識別、管理、減少和負責任地棄置或回收固體廢物(無害的)。 -
廢氣排放
本公司在排放營運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學物質、氣霧劑、腐蝕性物質、微粒、耗蝕臭氧層的物質以及燃燒副產品前,應當按照要求對其歸納特徵、例行監察、控制和處理。應依照《蒙特利爾議定書》和適用的法規來有效管理耗損臭氧層的物質。本公司也應當對廢氣排放管制系統的性能進行例行監察。 -
材料限制
本公司應當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禁止或限制在產品和製造過程中納入特定物質(包括回收和棄置標籤)。 -
水資源管理
本公司應當實施用水管理計劃,以記錄、分類和監察水資源、使用和排放;尋求機會節約用水;以及控制污染渠道。所有污水在排放或棄置前,應當按照要求對其歸納特徵、監察、控制和處理。本公司應當對污水處理和控制系統的性能進行例行監察,以確保達致最佳性能和符合監管規例。 -
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本公司訂立公司級別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能源消耗及所有相關 1 級與 2 級范圍的溫室氣體排放,應追蹤、記錄及公開報告,以達到溫室氣體減排的目標。應當找到方法來改善能源利用效率並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為履行社會責任並在市場上取得成功,本公司及其代理商必須謹守最高的道德標準,包括:
-
誠信經營
在所有商業互動關係中都應謹守最高的誠信標準。本公司採取零容忍政策來禁止任何形式的賄賂、貪污、敲詐勒索和挪用公款。 -
無不正當收益
不得承諾、提供、批准、給予或收受賄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當收益。此禁令包括承諾、提供、批准、給予或收受任何有價之物(無論是直接還是透過第三方間接地進行),以期獲得或保留業務、將業務轉讓他人或獲取不正當收益。應推行監控、記錄留存以及強制執行程序以確保符合反腐敗法律的要求。 -
資訊公開
所有的業務來往應具透明度,應當按照適用法規和普遍的行業慣例公開有關參與勞工、健康與安全、環保活動、商業活動、組織架構、財務狀況和業績的資料。不得偽造記錄或虛報供應鏈的狀況或慣例。 -
知識產權
本公司尊重知識產權;須以保護知識產權的方法傳遞技術和生產知識;並必須保護客戶和供應商的資料。 -
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
本公司謹守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標準。 -
身份保護及防止報復
除非受法律禁止,本公司制定程序來保護供應商和員工檢舉者,並確保其身份的機密性和匿名性。參與者也應制定溝通程序,讓員工可以表達他們的疑慮,而不用害怕遭到報復。
檢舉者的定義:任何揭露公司員工、主管或公務員和政府機構從事不當行為的人。 -
負責任地採購礦物
本公司就其製造的產品成份中鉭、錫、鎢及金的來源及供應鏈,採納政策並進行盡職調查,以合理保證其來源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reganising Co-operating and Development, OECD)關於對出自衝突影響及高風險區域之礦石實施負責任供應鏈的指引,或同等及認可的盡職調查框架一致。 -
私隱
本公司承諾合理地保護任何與其有業務來往者(包括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和員工)的個人資料和私隱。參與者應當在收集、儲存、處理、傳播和分享個人資料時遵守私隱和資料安全法律及監管要求。
E. 管理體系
本公司採用或建立一個其範疇與本準則內容相關的管理體系。管理體系的設計應確保:(a) 符合與參與者營運和產品相關的適用法例、法規及客戶要求;(b) 符合本準則;以及 (c) 識別並減輕與本準則有關的經營風險。管理體系也應當推動持續改進。
管理體系應包含以下要素:
-
公司承諾
企業的社會及環境責任政策聲明應確定本公司對守法以及持續改進的承諾,並由行政管理層簽署,並以當地語言張貼於工作場所內。 -
管理職責與責任
本公司明確指定高級主管和公司代表來負責保證管理體系和相關計劃的實施。高級管理層應定期檢查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
法律和客戶要求
本公司制定程序識別、監察並理解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包括本準則的要求)。 -
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
本公司制定程序識別與參與者經營相關的守法、環境、健康與安全3 及勞工活動及道德風險。評定每項風險的級別,實施適當的程序和實質管制來控制已識別的風險和確保遵行監管規例。 -
改進目標
本公司制定書面績效目標、指標和實施計劃來提高參與者的社會、環境、健康及安全表現,包括對參與者在實現這些目標中取得的成效進行定期審核。 -
培訓
本公司為管理層及員工制定培訓計劃,從而實施參與者的政策、程序及改進目標,同時滿足適用之法例與法規的要求。 -
溝通
本公司制定程序將參與者的政策、實踐、預期和績效清晰準確地傳達給員工、供應商和客戶。 -
員工意見、參與和申訴
本公司制定持續可行的程序(包括有效的申訴機制)以評估員工對本準則所涵蓋之實踐或違反情況和條件的認知度,並獲取員工在這方面的意見,進而推動持續改進。必須為員工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讓其安心地提出申訴和意見而不必擔心受到報復。 -
審核與評估
本公司定期進行自我評估,從而確保符合法例與法規的要求、本準則內容以及客戶合約中與社會與環境責任相關要求。 -
糾正措施
本公司制定程序以確保能及時糾正在內外部的評估、檢查、調查和審核中所發現的不足之處。 -
文檔和記錄
本公司建立並保留文檔和記錄,從而確保符合監管規例與公司的要求,同時應保障私隱的機密性。 -
供應商的責任
本公司制定程序來將本準則的要求傳達給供應商,並監管供應商對本準則的遵行情況。
社會責任政策
新光合纖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與確保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充分考慮到對社會、環境和經濟的影響,並積極採取措施以促進可持續發展。透過實施有效的社會責任管理系統,企業可以確保其業務活動不會對員工、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和社會造成負面影響,並且能夠促進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適用範圍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遵循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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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
- 自由選擇就業
- 禁止使用強逼、擔保(包括抵債)或用契約束縛的勞工、 非自願或剝削性監獄勞工、奴役或販賣人口。
- 禁止對勞工出入工作場所作出不合理限制。
- 提供勞工用母語書寫的僱傭協議,並且在協議中描述僱傭條款及條件。
- 僱主及仲介不得扣留或以其他方式毀壞、隱藏、沒收勞工的身份證或出入境證件。
- 不得要求勞工繳付依據輸出國及台灣法令所規定之招聘費用。
-
青年勞工
不得在任何製造工序中使用童工。「童工」指僱傭任何未滿 15 歲、或未達強迫教育年齡、或該國家/地區最低就業年齡的人士(三項中取年齡最大者)。本公司應採取適當的機制核實勞工的年齡。符合所有法例與法規的合法職場學習計劃則不在此列。未滿 18 歲的勞工(年輕勞工)不得從事可能會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或加班。如果發現僱用童工,我們將提供協助/補救措施。 -
工時
工作時數不應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大限度。此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不應超過 60小時(包括加班),緊急或特殊情況除外。任何加班必須是自願的。每七天應當允許勞工至少休息一天。 -
工資與福利
支付給勞工的工資應當符合所有相關的薪酬法律,包括有關最低工資、加班和法定福利的法律。根據當地法律的規定,勞工的加班工資應高於常規時薪水平。禁止以扣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在每個支薪週期,應即時為勞工提供簡明的工資單據,內含充足的資料證實支付給勞工的薪酬準確無誤。 -
人道的待遇
避免苛刻或非人道地對待員工,包括暴力、性暴力、性騷擾、性侵犯、體罰、心理或生理壓迫、欺凌、公開羞辱或口頭辱罵;也不得威脅進行任何此類行為。有關的紀律政策及程序必須有清晰的定義,並向員工清楚地傳達。 -
反歧視/反騷擾
本公司承諾提供一個無騷擾以及無歧視的工作場所。公司不得因人種、膚色、年齡、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及表現、種族或民族、殘疾、懷孕、信仰、政治立場、團體背景、退伍軍人身份、受保護的基因資料或婚姻狀況等在招聘及實際工作中歧視或騷擾員工,例如因此而影響工資、晉升、獎勵和接受培訓的機會等。應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場所進行宗教活動。此外,不得讓員工或準員工接受帶有歧視性的醫學檢查(包括驗孕或處女檢驗)或身體檢查。 -
自由結社
根據當地法律,本公司應當尊重所有員工組織和參與他們所選擇的工會、集體談判和參加和平集會的權利,同時也應尊重員工迴避這類活動的權利。員工及他們的代表應當能夠在不用擔心歧視、報復、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公開就工作條件和管理方法與管理層溝通以及分享其想法和憂慮。
- 自由選擇就業
-
健康與安全
-
職業安全
本公司應透過管控層級識別,包括消除危害、替代流程或材料,以妥當設計加以管控、實行工程和行政管制、防護性保養和安全操作程序(包括上鎖掛牌程序)和持續性的安全知識培訓等,識別和評估並減輕工作場的健康及安全隱患(如化學、電力和其他能源、火災、運載工具和跌倒危險或事故),以免危及職工。若無法透過上述方法有效控制危險源,應為員工提供適宜、充分保養的個人防護裝備,以及有關這些危險事故和相關風險的教材。亦必須採取合理措施,讓孕婦和哺乳期女性遠離存在高度隱患的工作環境、消除或減輕孕婦和哺乳期女性所承受的任何(包括與分派予其工作相關的)職業健康和安全風險,以及為哺乳期女性提供合理的住所。 -
應急準備
本公司應確認和評估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件,並透過實施應急方案和應變程序來將其影響降到最低,包括:緊急報告、員工通告和疏散計劃、員工培訓和演習。應急演習必須最少每年進行一次,或按
當地法律要求進行,取較嚴格者。應急計劃亦應包括適當的消防偵測和滅火設備、暢通無阻的緊急出口、充足的逃生出口設施、應急人員的聯絡資料和復原計劃。這些方案和程序應著重盡量減低對生命、環境和財產的危害。 -
工傷和職業病
本公司應當制定程序和體系來預防、管理、追蹤和報告工傷和職業病,包括以下規定:鼓勵員工報告;歸類和記錄工傷和職業病案例;提供必要的治療;調查案例並採取糾正措施以杜絕其根源;協助員工返回工作崗位。 -
工業衛生
本公司應當根據管控層級識別、評估並控制因接觸化學、生物以及物理作用劑給員工帶來的影響。如果發現任何隱患,參與者應尋找機會消除和/或減少該隱患。如果無法消除或減輕危害,則應透過適當的設計、工程和行政控制措施來消除或控制隱患。如這些措施無法有效預防危害,應當免費為員工提供和使用適當、妥善保養的個人防護裝備。防護計劃須持續並包括有關這些危害相關風險的教材。 -
體力勞動工作
本公司應當識別、評估並控制從事重體力勞動給員工帶來的危害,包括以人力搬運物料或重複提舉重物、長時間站立和高度重複性或高強度的組裝工作。 -
機器防護
本公司應當評估生產設備或其他類型機器的安全隱患。為預防機器對職工可能造成的傷害,應當提供和正確地維護物理防護裝置、連鎖裝置以及屏障。 -
公共衛生和食宿
本公司應當為員工提供乾淨的洗手間設施、清潔的飲用水、以及衛生的煮食用具、食物儲存設施和餐具。參與者或勞工中介人提供的員工宿舍應當保持乾淨、安全,並提供適當的緊急出口、洗浴熱水、充足的照明供暖和通風設備、獨立安全的場所以供儲存個人和貴重物品,以及適當且出入方便的私人空間。 -
健康與安全溝通
本公司應當為員工提供以其所講語言或其能夠理解之語言進行的適當職業健康和安全資料和培訓,以識別員工面對的所有工作場所危害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機械、電力、化學、火災和物理危害。在工作場所的顯眼處張貼健康與安全相關資料,或將有關資料放在員工可看清並可取用的位置。在開始工作前及之後定期培訓所有員工。應鼓勵員工提出任何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疑慮,確保他們不會受到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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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
-
環境
- 環境許可和報告
本公司應獲取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放監控)、批准和登記文件,亦要對之進行維護並時常更 新,以及遵守許可證的操作和報告要求。 -
預防污染和節約資源
本公司應在源頭上或透過實踐(如增設污染控制設備;改良生產、維修和設施程序;或其他方法)盡量減少或杜絕排出和排放污染物以及產生廢物。應節約和實踐(如改良生產、維修和設施程序、替 換材料、再用、節約、回收或其他方法)節約自然資源(包括水、化石燃料、礦物和原始森林產品)的消耗。 - 有害物質
本公司應當識別、標籤和管理對人類或環境造成危害的化學品、廢物及其他物質,從而確保這些物質得以安全地處理、運送、儲存、使用、回收或再用及棄置。 - 固體廢物
本公司應實施系統性的措施來識別、管理、減少和負責任地棄置或回收固體廢物(無害的)。 - 廢氣排放
在排放營運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學物質、氣霧劑、腐蝕性物質、微粒、耗蝕臭氧層的物質以及燃燒副產品前,應當按照要求對其歸納特徵、例行監察、控制和處理。應依照《蒙特利爾議定書》和適用的法規來有效管理耗損臭氧層的物質。參與者也應當對廢氣排放管制系統的性能進行例行監察。 - 材料限制
本公司應當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禁止或限制在產品和製造過程中納入特定物質(包括回收和棄置標籤)。 - 水資源管理
本公司應當實施用水管理計劃,以記錄、分類和監察水資源、使用和排放;尋求機會節約用水;以及控制污染渠道。所有污水在排放或棄置前,應當按照要求對其歸納特徵、監察、控制和處理。參與者應當對污水處理和控制系統的性能進行例行監察,以確保達致最佳性能和符合監管規範。 - 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本公司須訂立公司級別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能源消耗及所有相關1級與2級範圍的溫室氣體 排放,應追蹤、記錄及公開報告,以達到溫室氣體減排的目標。參與者應當找到方法來改善能源利用效率並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 環境許可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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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道德
- 誠信經營
在所有商業互動關係中都應謹守最高的誠信標準。参與者應採取零容忍政策來禁止任何形式的賄賂、貪污、敲詐勒索和挪用公款。 - 無不正當收益
不得承諾、提供、批准、給予或收受賄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當收益。此禁令包括承諾、提供、批准、給予或收受任何有價之物(無論是直接還是透過第三方間接地進行),以期獲得或保留業務、將業務轉讓他人或獲取不正當收益。應推行監控、記錄留存以及強制執行程序以確保符合反腐敗法律的要求。 - 資訊公開
所有的業務來往應具透明度,並準確地記錄在參與者的賬簿和商業記錄上。應當按照適用法規和普遍的行業慣例公開有關參與勞工、健康與安全、環保活動、商業活動、組織架構、財務狀況和 業績的資料。不得偽造記錄或虛報供應鏈的狀況或慣例。 - 知識產權
應當尊重知識產權;須以保護知識產權的方法傳遞技術和生產知識;並必須保護客戶和供應商的資料。 - 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
應謹守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標準。 - 身份保護及防止報復
除非受法律禁止,參與者應當制定程序來保護供應商和員工檢舉者,並確保其身份的機密性和匿名性。參與者也應制定溝通程序,讓員工可以表達他們的疑慮,而不用害怕遭到報復。 - 負責任地採購礦物
本公司應就其製造的產品成份中鉭、錫、鎢及金的來源及供應鏈,採納政策並進行盡職調查,以合理保證其來源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reganising Co-operating and Development, OECD) 關於對出自衝突影響及高風險區域之礦石實施負責任供應鏈的指引,或同等及認可的盡職調查框架一致。 - 私隱
本公司承諾合理地保護任何與其有業務來往者(包括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和員工)的個人資料和私隱。參與者應當在收集、儲存、處理、傳播和分享個人資料時遵守私隱和資料安全法律及監管要求。
- 誠信經營
勞工權益保護政策
本公司承諾所有員工薪資均不低於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工資,並確保勞工權益得到充分保障,並建立一個公平、安全、健康和尊重的工作環境,同時亦相當注重勞工的工作環境安全與身心健康發展,本公司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並通過監管、檢查和培訓等措施,確保勞工的福祉和尊嚴。
政策方向
- 照顧員工健康與安全:確保員工工作環境安全健康,預防職業災害和疾病的發生。
- 重視勞工聲音: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尊重並回應員工的意見、需求和關切。
- 職業生涯管理(長期發展):提供員工職業發展機會和成長空間,支持其長期職業規劃。
- 禁止使用童工與強迫勞動:嚴禁雇用任何形式的童工,禁止強迫勞動的存在。
- 尊重多元性別:建立包容和尊重多元性別的工作環境,反對任何形式的性騷擾和歧視行為。
- 重視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與外部利害關係人進行持續對話和合作,以確保其關注和利益得到充分考慮。
新光合成纖維永續淨零之SDGs發展政策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基於公司永續發展,以及國際淨零趨勢、公司治理、社會法規以及投資者客戶等之要求,皆關注企業對ESG(環境/社會/治理)的投入與表現。而實施ESG策略,可減少企業風險、降低經營成本及增加未來發展等益處,為長期發展打下基礎,並在社會、環境和經濟方面做出貢獻,規劃公司永續淨零ESG策略及結合SDGs設定年度目標事宜。
推動低碳轉型:
- 進行碳盤查,評估組織、產品或服務在其整個生命週期中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制定減排策略、促進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
- 積極尋求節能減碳之方法,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減少碳排放。將節能減碳視為核心工作,並設定實質性之減碳目標,以符合集團減碳目標。
- 積極探索新市場,並導入智慧化、AI 等科技以提升產能與效率。
- 透過技術創新,研發綠色新產品、新技術,改用低碳燃料,並投入各種減碳技術開發,並透過投資再生能源、裝置清潔能源等方式來進行低碳轉型。
- 購買碳權,研究碳權市場趨勢,謹慎評估碳權購買的成本效益,以擬定購買策略。
推動循環經濟:
- 透過廢棄物減量、再生利用,並積極進行回收,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 提升產品可持續性,與供應商合作,推動綠色供應鏈管理,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 推動資源管理與源頭管理,透過循環再利用、原物料源頭進行控管等方式降低對自然資源的需求,減少排放污染物。
推動水資源管理:
- 在生產過程中,積極減少對水資源的消耗,並透過科技手段進行回收與再利用。
- 將減少排放污染物視為重要任務,強化源頭管理,規劃雨污分流蒐集,同時進行廢水處理等措施,以減少對水環境的影響。
加強企業社會責任:
- 注重人才培訓,提升員工對於永續發展的認知,並推行員工參與節能減碳的相關行動,促進區域永續發展。
- 承諾確保員工安全健康、人員受到尊重並富有尊嚴、關注環境議題、遵守商業誠信道德,並承諾執行盡職調查,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 透過社會公益活動,加強對於環境及社區的關懷與貢獻。
環境保護政策
新光合纖致力於可持續發展,深知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以及企業在保護環境方面的責任。作為一家領先聚酯生產公司,我們堅信環境保護和業務發展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繫。因此積極制定並執行一系列的環境保護政策,以確保新光合纖(含子公司)的業務活動對環境產生積極的影響。
政策方向
- 能源消耗與溫室氣體:降低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實現低碳經濟模式。
目標: (1)能源消耗降低1%/年
(2)溫室氣體排放減量2%/年,至2025年減量目標共7%(基準年2021年)
範疇一:減量0.5%/年 範疇二:減量1.5%/年 - 節約水資源與再利用:減少水資源使用量,推動水的循環利用和回收。
目標: 減少水資源使用量1%/年,至2025年減量目標共5%(基準年2020年) - 維護生態多元化:保護生態系統的多樣性和生物多樣性,促進生態平衡。
目標:- 投資位於桃園的『草莓學校』休閒農場。該農場實施循環農業,全區採用無農藥、無生長激素的『綜合生物病蟲害管理技術』,簡稱IPM 管理(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係奠基於「預防勝於治療」概念,基本體系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預防、監測與評估及防治,其中透過監測精準判斷作物是否需要防治、防治的時機點並利用多元、自然和生物防治的方法,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的族群,同時維持生態平衡,減少作物之損失。其中包括自行栽培的健康的種苗、使用有益微生物、天然苦楝油、薊馬警戒費洛蒙、黏蟲紙和天然消毒液(食鹽電解的次氯酸水),再加上天敵抑制害蟲,並飼養貓抓田鼠,讓整個園區充滿生物多樣性,達到生態自然平衡。
- 將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納入新光幼獅青創村生態區規劃,達到保育及永續利用陸域生態系,並防止土地劣化。
- 減少空氣污染:降低空氣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氣質量。
目標:降低空氣汙染物排放量1%/年,至2027年目標共降低5%(基準年2022年) - 使用再生原料:增加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減少對原始資源的依賴。
目標:再生原料使用比例增加5%/年 - 減少事業廢棄物:降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數量,推動廢棄物減量和循環利用。
目標:減少事業廢棄物數量1%/年 - 產品使用末期可分解回收再運用:設計產品使其在使用末期能夠分解並進行回收再利用,降低對自然環境的負擔。
目標:PET產品回收率增加3%/年 - 產品對環境的正向影響力:推動產品的綠色創新和可持續性,確保產品對環境產生正向影響。
目標: 每年開發3件綠色創新與可持續性產品 - 消費者安全與健康:確保產品安全、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權益。
目標:無違反產品與服務的健康安全法規或發生危害人體健康安全事件。 - 促進可持續消費:推動消費者對可持續產品的認知和選擇,促進可持續消費模式的發展。
目標: 每年參加展覽2次推展可持續性產品
職業安全政策
在新光合纖,我們堅信職業安全是我們最重要的價值之一。我們致力於提供一個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確保新光合纖(含子公司)及合作夥伴(含承攬商)每位員工的職業安全和福祉。透過建立強大的職業安全政策,我們將領導和推動職業安全的最佳實踐,並積極預防職業災害和職業疾病的發生。
本公司將加強職業安全培訓和意識提升,確保每位員工都具備必要的職業安全知識和技能。我們將建立有效的職業安全管理制度,並定期審核和改進政策的執行情況。透過這些努力,我們追求在所有工作場所和工作活動中達到最高的職業安全標準。
政策方向
- 建立職業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職業安全責任和管理體系,確保職業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實和執行。
- 加強職業安全培訓:提高勞工和管理人員的職業安全意識和技能,從而有效防範職業災害和職業疾病的發生。
- 加強職業安全監測和評估:建立職業危害監測和評估機制,及時發現和控制職業危害因素,確保勞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 加強職業安全檢查和監督:對企業的職業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予以整改,防止職業災害和職業疾病的發生。
- 建立職業災害應急體系:做好職業災害的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減少職業災害的傷亡和損失。
永續採購政策
新纖集團秉持永續經營的理念,在提供產品與服務的生命週期,同時考慮對環境、社會與經濟之影響,執行永續採購行動。
新纖集團與合作夥伴攜手努力,在追求合理之成本與獲利之下,共同維護勞動人權、致力環境保護、促進商業道德及公平營運,改善採購績效,提升供應鏈競爭優勢,邁向永續供應鏈。
採購過程我們考量:
- 關切環保議題承諾維護環境
- 聚焦氣候變遷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 把關物料來源,選擇再生、可回收物料為優先
- 遵循國際準則,符合當地法規
- 維護人權精神並提升與勞動權益
- 重視職業安全,保障人員健康
- 確立商業道德操守秉持最高誠信原則
- 溝通與回應利害關係人需求與期望
永續採購政策方向
- 供應商對勞工人權執行程度:與供應商建立合作關係時,重視其對勞工人權的執行程度,包括禁止童工和強迫勞動、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等。
- 逐步提升採購再生環保原料比重:透過逐步增加採購再生和環保原料的比重,降低對自然資源的需求,並促進可持續循環經濟的發展。
- 協助在地廠商可持續性發展:鼓勵和支持在地廠商實現可持續性發展目標,包括提供技術指導、培訓和資源支持等。
商業道德政策
新光合纖致力於建立一個高度道德和負責任的商業環境,我們深知商業道德對於企業的長期成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為此,我們制定了以下商業道德政策,旨在確保新光合纖(含子公司)的業務遵守反貪汙反賄賂、避免利益衝突、反詐欺、洗錢防制、禁止不當競爭、確保資訊安全等原則,堅持誠信經營,對腐敗、賄賂和不道德的商業行為實行零容忍政策,並秉持著道德、透明和正直的價值觀。
政策方向
- 反貪汙反賄賂:嚴禁任何形式的貪汙和賄賂行為,包括給予或接受賄賂、濫用職權、行賄等,確保公司內外部交往的廉潔和透明。
- 避免利益衝突:要求員工避免與公司的利益發生衝突,禁止從事可能損害公司利益或產生利益衝突的行為。
- 反詐欺:嚴禁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包括虛報、偽造文件、不實廣告等,確保公司內外部交易的誠實和公正。
- 洗錢防制:建立和執行有效的洗錢防制措施,確保公司不成為洗錢和資金來源的管道。
- 禁止不當競爭:遵守公平競爭原則,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誹謗競爭對手、盗竊商業機密、扭曲市場等。
- 確保資訊安全:確保公司和客戶的資訊安全,包括資料保護、防止未經授權的資訊存取和使用等。
申訴管道
設置檢舉管道供員工、客戶、供應商及其他外部利害關係人舉報違反人權、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商業道德、資訊安全等非法行為,檢舉、申訴與建議管道如下:
違反商業道德申訴管道:
稽核室
申訴電話: 0800-588-100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違反勞工與人權申訴管道:
人資部
申訴電話:886-2-25071259 分機:7598
申訴信箱:[email protected]
廠務處人事課
申訴電話:886-3-493-2131 分機:1120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新科廠務處
申訴電話:886-3-380-1794 分機:6107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違反資訊安全申訴管道:
資訊部
申訴電話: 886-2-25071259分機: 7599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違反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申訴管道:
工安處
申訴電話: 886-3-4932131分機:1105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觀音工安組
申訴電話: 886-3-4836745 分機:2106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新科廠務處
申訴電話: 886-3-380-1794 分機:6107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違反產品健康與安全申訴管道:
行企組
申訴電話: 886-2-25071259分機:7551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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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V | 本公司已於董事會通過「防貪管理辦法」及「誠信經營守則」,禁止作出違反誠信、不法等不誠信行為,並已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以合理實務需求落實遵循之。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V | 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相關行為標準及設立專責單位,以落實執行相關作業,並已涵蓋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每年完成「商業道德暨資訊安全風險評估表」(含海外據點),藉以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 |
無重大差異 | |||||||||||||
(三) 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確禁止人員或藉由第三人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行為。並設有舉報機制以鼓勵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 | 無重大差異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 V | 本公司訂定之防貪辦法已明文規定納入「排佣條款」,並訂有誠信經營守則以供遵循。與供應商簽訂之合約中包含「供應商行為準則」,明訂誠信經營條款,各供應廠商須簽訂「社會責任暨供應商行為承諾聲明書」。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V | 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設有誠信經營推動小組,並結合稽核單位之防貪管理作業,每年向董事會報告。 | 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V | 本公司訂定之「商業道德政策」、「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並設有申訴檢舉專線。 | 無重大差異 | |||||||||||||
(四) 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V | 本公司之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人員查核均按照規定辦理,並在董事會報告。 |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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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V |
1.本公司訂有「商業道德管理程序」、「防貪管理辦法」、「檢舉、申訴與建議及員工參與回饋管理程序」,提供集團免付費申訴檢舉專線:0800-588-100或郵寄反貪信箱: [email protected](設置於稽核室);公司內亦可直撥分機1199(設置於廠務處),供本公司外部及內部人員使用。
2.本檢舉管道於公司網站公開揭露,同時依檢舉內容指定專責單位依規定程序處理檢舉案件,如接獲主管機關糾舉、內外部申訴或其他任何管道人員違反商業道德相關情事,由專責人員召集適當成員,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詳細內容請參閱新光合纖官網:http://www.shinkong.com.tw/front/investors)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V | 本公司於「檢舉、申訴與建議及員工參與回饋管理程序」明訂檢舉案件處理程序,並制訂「檢舉人保護暨反報復管理程序」,對於檢舉人身份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詳細內容請參閱新光合纖官網:http://www.shinkong.com.tw/front/investors) | 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1.本公司於「檢舉人保護暨反報復管理程序」明訂對於檢舉人身份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同時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2.112 年度本公司受理舉報件數共0件。 |
無重大差異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公司已完成「合規手冊」並發送各單位參考,且已將誠信經營相關資訊揭露於本公司內部知識交流平台上,供同仁點閱,並已放在公司網站上供大眾查詢。公司同仁皆依相關規定執行。 |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依其規定運作,其運作與所訂守則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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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相關行為標準及設立專責單位,及落實執行相關之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