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關係人
為明確防貪、反貪之公司政策,茲依據中華民國法律及參照美國FCPA外國反貪腐法案之相關內容,對排佣、利益輸送之禁止、贈受財物等事宜。
利害關係人申訴專線:0800-588-100 翁副理
郵寄反貪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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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東昇依照法令、章程之規定暨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公司一切事務,及統籌負責公司及所有關係企業之營運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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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董事長吳昕杰協助董事長依照法令、章程之規定暨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公司及所有關係企業營運之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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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會董事施火灶鑒於本公司產業轉投資日趨多元,依照法令、章程之規定暨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協助處理本公司各項重要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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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歐金達
- 董事會之決議,經營與管理本公司。
- 全公司之經營理念,改革與目標。
- 督導品質系統之訂定與實施,以達成品質政策與目標。
- 管理政策、制度、專案之規劃與推動及實際執行成效的抽查。
-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防貪管理辦法(99-11-16)
- 新光合成纖維(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1130806
-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111-12-14)
- 公司章程(111-5-30)
- 董事選任程序
-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108-5-29)
- 公司誠信經營守則(108年)
-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108-5-29)
-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111-5-30)
- 股東會議事規則(111-6-2)
-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111-11-07)
- 道德行為準則(110-5-28)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防範內線交易辦法113
- 董事會議事規則(113-05-07)
-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113-05-07
-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109-3-25)
- 商業道德管理程序
- 檢舉人保護暨反報復管理程序
- 檢舉、申訴與建議及員工參與回饋管理程序
-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定期或必要時向董事長報告。
- 內部稽核規程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其範圍包涵公司所有作業。
-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潛在缺失的另外管道。
- 內部稽核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評估,包括評估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評估結果,報告董事會。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稽核人員。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
協助進行「誠信經營、反貪腐、反霸凌」宣傳
2022年內部稽核單位已針對「誠信經營、反貪腐、反霸凌」,於公司重大會議進行宣導,參加人員有高階管理階層與海外子公司幹部。同時,2022年度工廠與公司各課於員工關懷日,舉行「誠信經營、反貪腐、反霸凌」宣導,共有77場次,1,658人次參與,並簽署誠信經營宣導聲明書。
透過詳細講述「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的內容規範,確保各階層均了解誠信經營的重要與原則,並配合內部控制與授權制度等管理措施,有效推展各部門落實誠信經營理念。
2021年內部稽核單位已針對防範內線交易與誠信經營於公司重大會議進行宣導,參加人員有董事長、總經理等高階管理階層與海外子公司幹部。同時,2021年度工廠與公司各課於員工關懷日,舉行誠信經營與合規(反貪腐)宣導,共有1006人簽署誠信經營宣導聲明書。
2020 年度內部稽核單位已於當年度的主要重大會議中包含子公司( 新輝光電 ),辦理 5 場「合規及誠信經營」宣導說明會,總 計 102 人次主要幹部參與。
審計、薪酬委員會
邱賢德 / 新鴻建設(股)公司董事長- 經歷:
- 執業律師
蔡永欽 / 新光兆豐(股)公司顧問
優派人力資源顧問公司董事
家邦投資(股)公司副總經理
- 經歷:
- 新光人壽財務部經理
- 新光人壽總務部協理
- 微米科技公司董事
- 聯發生技公司獨立董事
林輝煌/教授
- 經歷:
- 法務部政務次長
- 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
-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
-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 台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客座教授
- 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 審計委員會
審閱財務報告、考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會計師簽證費、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年度盈餘分配案、取得或處分資產案等,審計委員經討論皆無異議通過各案 - 薪酬委員會
審閱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年終績效獎金發放、調薪方案之合理性、獎金辦法制度修訂等,經提案單位向薪酬委員說明,各委員經討論後同意通過各項提案。
新光合纖股票在哪一個交易所上市?股票代號為何?
新光合成纖維股分有限公司於民國六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股票代號為1409。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計年度為何?
會計年度採用日歷年制,即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如何取得新纖的年報?
請自公司網站投資人關係選項之公司年報下載或至台灣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下載。
如何取得新纖過去的財務數據?
公司會將過去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表,公佈在我們的網站之投資人關係:每季財務報告選項下,投資人 可以點選下載所需的財務數據。
新纖的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前年度累積虧損後,應先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免繼續提列,次依法令或視業務需要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之員工紅利、不逾百分之五之董事酬勞,其餘加計期初保留盈餘作為優先分派特別股現金紅利,次分派普通股股東紅利,其數額由股東會議定之。本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議案時,將著重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性,參酌當年度資金狀況,得以現金股利或(及)股票股利方式發放,其中普通股股東現金紅利之數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普通股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二十。
股東常會召開,公司股東是否可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股東會表決權?
股東常會股東得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方式行使期間,請逕行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網址 www.stockvote.com.tw]。
新纖股務的聯絡窗口?
可以電話聯絡新光證券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 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66之1號11樓
網 址:www.skis.com.tw
電 話:(02)2311-8787
地 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66之1號11樓
網 址:www.skis.com.tw
電 話:(02)2311-8787
公司治理主管事項
董事會績效評估事項
本公司已於民國108年董事會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明定評估週期每年一次、評估期間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評估範圍(包括董事會及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及評估方式(包含董事會內部自評及董事成員自評)。每年評估結果皆會於隔年第一季前提供給高階主管參考並提董事會報告。
評估內容及結果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108年董事會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已納入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明定評估週期每年一次、評估期間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評估範圍包括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及評估方式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自評為主。每年評估結果皆會於隔年第一季前提供給高階主管參考並提董事會報告。
評估內容及結果
防範內線交易宣導事項
本年度8月6日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防範內線交易辦法,並已於10月25日對現任內部人及受僱人計14人次進行1小時的防範內線交易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包括:內線交易觀念與法規、內線交易之法律責任、內線交易常見實務、內部人買賣股票規定及公司治理評鑑相關指標。另特別於公司治理評鑑指標說明項目,本年度新增提醒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本公司股票,並於每次封閉交易期間開始前1 日以E-mail 個別提醒,避免內部人誤觸此規範。本年度本公司已於113 年10 月25 日以E-mail 方式通知所有內部人禁止封閉期間(113年10月27日~113年11月11日)交易股票。
- 本公司依規模組織、業務情況及管理需求,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一名,並配置數個兼職單位,負責處理公司治理相關業務。
- 公司治理人員主要職責事項
●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
●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
●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
公司治理主管職權範圍、業務執行重點及進修情形
主要職責包含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及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尚包含本公司於公司治理評鑑項目中尚未能達成目標者,提出相關改善建議,期能使公司治理更臻完善。例如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方面,將加強智慧財產管理;提升資訊透明度方面,改善英文公司網站及加快提供財務報告等。
本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之進修課程包含如何接軌國際碳交易,促進企業創新機、企業如何善用AI最新應用趨勢進行創新轉型、113年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貿易戰下台灣業者的機會與挑戰-兩岸投資管制、中美角力下原產地認定與香港國安法的影響、全球政經大趨勢 2025與永續經營等共計15小時。
董事會績效評估事項
本公司已於民國108年董事會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明定評估週期每年一次、評估期間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評估範圍(包括董事會及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及評估方式(包含董事會內部自評及董事成員自評)。每年評估結果皆會於隔年第一季前提供給高階主管參考並提董事會報告。
評估週期 | 每年一次 |
評估期間 | 1月1日至12月31日 |
評估範圍 | 董事會及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 |
評估方式 | 董事會內部自評及董事成員自評 |
評估內容及結果
- 董事會績效評估項目: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評估結果最滿意項目為「董事會組成與結構」、尚應提升項目為「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項目: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評估結果最滿意項目為「董事職責認知」、尚應加強項目為「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108年董事會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已納入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明定評估週期每年一次、評估期間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評估範圍包括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及評估方式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自評為主。每年評估結果皆會於隔年第一季前提供給高階主管參考並提董事會報告。
評估內容及結果
-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項目: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評估結果最滿意項目為「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應加強項目為「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項目: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評估結果最滿意項目亦為「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應加強項目亦為「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防範內線交易宣導事項
本年度8月6日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防範內線交易辦法,並已於10月25日對現任內部人及受僱人計14人次進行1小時的防範內線交易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包括:內線交易觀念與法規、內線交易之法律責任、內線交易常見實務、內部人買賣股票規定及公司治理評鑑相關指標。另特別於公司治理評鑑指標說明項目,本年度新增提醒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本公司股票,並於每次封閉交易期間開始前1 日以E-mail 個別提醒,避免內部人誤觸此規範。本年度本公司已於113 年10 月25 日以E-mail 方式通知所有內部人禁止封閉期間(113年10月27日~113年11月11日)交易股票。
董事會成員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屆董事12席(含獨立董事3席),任期自2023.06.02起三年。董事會成員如述:
職稱 | 姓 名 | 主要學歷 | 主要兼任本公司或其他公司職務 | 專長及權責 |
---|---|---|---|---|
董事長 | 新光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吳東昇 |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 友輝光電(股)公司董事長、新科光電材料(股)公司董事長、達輝光電(股)公司董事、新光產物保險(股)公司董事、新光三越百貨(股)公司董事長、臺灣新光實業(股)公司董事、新光國際租賃(股) 公司董事長、新光網(股)公司董事長、新光育樂(股)公司董事長、新光建設開發(股)公司董事、王田毛紡(股)公司董事、新光兆豐(股)公司董事、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監察人 | 管理及領導經驗 |
副董事長 | 新光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吳昕杰 |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心理系/經濟系 | 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業務營運 |
董事 | 新光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林世棻 |
美國西北大學法律碩士 | 金格食品公司 執行董事、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投資及業務營運 |
董事 | 臺灣新光實業(股)公司 代表人:洪士鈞 |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資訊系 | 漢霖建設(股)公司董事長、漢山建設(股)公司董事長、久秉實業(股)公司董事長、啟盛實業(股)公司董事長、臺灣新光實業(股)公司董事 | 公司經營及風險管控 |
董事 | 濟真(股)公司 代表人:吳昕恩 |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材料科學研究所碩士 | 新光紡織(股)公司董事長、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長、強盛染整(股)公司董事 | 相關產業之經營管理 |
董事 | 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文 教基金會代表人:劉榮基 |
中興大學行政系 | 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 紀念醫院顧問 |
財務會計管理 |
董事 | 德岳實業(股)公司 代表人:施火灶 |
逢甲大學國貿系 | 達輝光電(股)公司董事長、友輝光電(股)公司董事 | 相關產業業務及營運 |
董事 | 德岳實業(股)公司 代表人:邱鏡淳 |
美國聖湯瑪斯大學國際管理碩士 | 世界客屬總會總會長、台灣土地開發(股)公司獨立董事、新竹瓦斯(股)公司董事、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公司董事 | 行政管理規劃 |
董事 | 綿豪實業(股)公司 代表人:倪舜模 |
成功大學機械系 | 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 念醫院顧問 |
相關產業生產管理 |
獨立董事 | 邱賢德 | 台灣大學法律系 | 新鴻建設(股)公司董事長 | 法遵及風險管控 |
獨立董事 | 林輝煌 | 美國杜克拉大學法學博士 |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客座教授、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 法遵及風險管控 |
獨立董事 | 蔡永欽 | 德明科技大學金融保險系 | 新光兆豐(股)公司顧問、優派人力資源顧問(股)公司董事、家邦投資(股)公司副總經理 | 人力資源及投資管理 |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及達成情形
A.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及具體管理目標: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已載明: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a.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b.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包含:(1)營運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
B.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目前達成情形:
a.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12席,包含3位獨立董事及9位非獨立董事,董事皆為產界賢達。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但女性董事難尋,本公司目前女性董事1席,占比約8.3%。下屆董事改選將以女性占16.6%(2席)以上為目標,並盡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期望未來女性可達到董事總席次三分之一。
b.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
1).一般董事成員:
具有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心理系/經濟系;美國西北大學法律碩士;美國加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材料科學研究所碩士;美國明尼蘇達大學資訊系;美國聖湯瑪斯大學國際管理碩士;逢甲大學國貿系;成功大學機械系及中興大學行政系等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之成員所組成。
2).獨立董事成員:
具有台灣大學法律系;美國杜克大學法學博士;德明科技大學金融保險系等專業背景、專業技能之成員所組成。
3).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基本組成及專業能力請參閱下方表格。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a.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b.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包含:(1)營運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
B.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目前達成情形:
a.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12席,包含3位獨立董事及9位非獨立董事,董事皆為產界賢達。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但女性董事難尋,本公司目前女性董事1席,占比約8.3%。下屆董事改選將以女性占16.6%(2席)以上為目標,並盡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期望未來女性可達到董事總席次三分之一。
b.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
1).一般董事成員:
具有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心理系/經濟系;美國西北大學法律碩士;美國加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材料科學研究所碩士;美國明尼蘇達大學資訊系;美國聖湯瑪斯大學國際管理碩士;逢甲大學國貿系;成功大學機械系及中興大學行政系等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之成員所組成。
2).獨立董事成員:
具有台灣大學法律系;美國杜克大學法學博士;德明科技大學金融保險系等專業背景、專業技能之成員所組成。
3).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基本組成及專業能力請參閱下方表格。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執行情形
多元化核心 董事姓名 | 基本組成 | 產業經驗 | 專業能力 | |||||||||||
---|---|---|---|---|---|---|---|---|---|---|---|---|---|---|
國籍 | 性別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製造業 | 財務與金融 | 採購與行銷 | 銀行及保險 與房地產 |
企業管理 | 資訊與科技 | 法律 | 財務會計 | 風險管理 | |||
3年以下 | 3-6年 | 6-9年 | ||||||||||||
董事長 吳東昇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林世棻 | 中華民國 | 女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吳昕杰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洪士鈞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邱鏡淳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
董事 吳昕恩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施火灶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劉榮基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倪舜模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
獨立董事 邱賢德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
獨立董事 林輝煌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
獨立董事 蔡永欽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稽核單位定期提供獨立董事本公司內部查核之稽核報告,並透過董事會報告最新稽核情形,獨立董事並得隨時查閱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執行狀況。若對本公司相關作業有疑問,可與相關單位主管溝通並進行檢討改進;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方面,若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等狀況有任何疑問,得隨時與本公司會計師溝通,並指導本公司相關單位進行檢討改進。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主要溝通事項請點選下方連結:
本公司稽核單位定期提供獨立董事本公司內部查核之稽核報告,並透過董事會報告最新稽核情形,獨立董事並得隨時查閱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執行狀況。若對本公司相關作業有疑問,可與相關單位主管溝通並進行檢討改進;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方面,若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等狀況有任何疑問,得隨時與本公司會計師溝通,並指導本公司相關單位進行檢討改進。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溝通方式 | 溝通項目 | 溝通結果 | 出席人員 |
---|---|---|---|---|
2023/1/16 |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 |
2023/3/13 | 審計委員會、董事會 | 「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報告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針對202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結果與獨董溝通,獨董對於結果知悉並無特別意見,並同意「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內容。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3/5/10 |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 |
2023/7/3 |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 |
2023/7/26 |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 |
2023/8/7 |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 |
2023/11/7 | 審計委員會、董事會 | 2024年度稽核計畫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獨董對於2024年度稽核計畫予以支持,並照案通過。 獨董對於內部稽核業務報告知悉並無特別意見。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稽核主管、查核簽證會計師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主要溝通事項請點選下方連結: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是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會計師每季就本公司及海內外子公司之重要查核(核閱) 事項及查核(核閱)結果向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公司營運或財務情形進行充分 溝通,另平時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溝通情形良好。
日期 | 溝通項目 | 溝通結果 | 出席人員 |
---|---|---|---|
2024/03/11 |
1.會計師就2023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查核結果及重要查核事項進行報告,並與獨立董事溝通。 2.會計師就 2023 年財務報表、查核報告、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品質指標及 2023年關鍵查核事項進 行說明。 |
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2023年度合併及個體 財務報告,及提報董事會通過並如期公告及申報主管機關。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4/05/07 | 會計師就202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核閱結果及重要核閱事項進行報告, 並與獨立董事溝通。 | 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2024第一季合併財務 報告,及提報董事會通過並如期公告及申報主管機關。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4/08/06 | 會計師就202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核閱結果及重要核閱事項進行報告, 並與獨立董事溝通。 | 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2024第二季合併財務 報告,及提報董事會通過並如期公告及申報主管機關。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4/11/11 |
1.會計師就202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核閱結果及重要核閱事項進行報告, 並與獨立董事溝通。 2.會計師就2024年度財報關鍵查核事項進行報告。 |
業經審計委員會通過2024第三季合併財務 報告,及提報董事會通過並如期公告及申報主管機關。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日期 | 溝通項目 | 出席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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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 會計師就2022年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進行說明。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3/05/10 | 會計師就2023年第一季財務報表進行說明。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3/08/07 | 會計師就2023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說明。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2023/11/07 | 會計師就2023年第三季財務報表及2023年關鍵查核報告事項進行說明。 | 邱獨董、林獨董、蔡獨董及查核簽證會計師 |
新光合成纖維倡議聲明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永續發展的高科技聚酯產業」為願景,始終秉持「永續發展、綠能環保、誠心關懷」的核心價值觀,竭力為客戶提供高品質的產品和服務。本公司秉承「追求卓越,持續進步」的理念,將不斷提升專業、推出創新產品、承擔社會責任,並努力實現永續經營。
企業永續經營是新光合纖長久以來的目標之一,亦是促進公司成長的原動力,新光合纖相信透過與利害關係人深度溝通交流有助於企業永續發展,因此我們藉由傾聽同仁、客戶、供應商、股東等利害關係人的想法,並關注現今社會、環境議題、勞工與人權議題、商業道德議題、永續採購議題,辨識出重要的永續議題,擬定目標與對策,逐步實現改善計畫,藉以回應利害關係人之需求,積極善盡企業公民責任,共同追求永續未來。
本公司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等國際公認之人權規範與原則,並以完全遵守其經營所在國家/地區的法規為基本要求。
A. 勞工
本公司應根據國際社會公認的準則,承諾維護勞工的人權,並尊重他們。這適用於所有勞工,包括臨時工、移民工、學生、合約勞工、直接僱員以及任何其他類型的勞工。
勞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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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選擇就業
禁止使用強迫、擔保(包括抵債)或用不合理或違法契約束縛的勞工、非自願或剝削性監獄勞工、奴役或販賣的人口。這包括為了得到勞工或服務而使用恐嚇、强迫、威脅、綁架或詐騙手段來運送、窩藏、招募、調配或接收勞工。除了禁止對勞工出入工作場所作出不合理限制外,也不應無理約束勞工在工作場所、宿舍或生活住所的行動自由。作為招聘程序中的必要部份,必須為所有勞工提供母語書寫的僱傭協議,並且在協議中描述僱傭條款及條件。必須在移工離開原本的國家前,為其提供僱傭協議,而在其抵達接收國家後,該僱傭協議不得有任何替換或更改,除非更改是為了符合當地法律的要求和提供相同或更佳條款則例外。所有工作應當是自願的,勞工擁有隨時自由離職的權利,且如果勞工按照僱傭協議給予合理的通知,則有權終止僱傭關係而不受懲罰。僱主及仲介不得扣留或以其他方式毀壞、隱藏、沒收勞工的身份證或出入境證件,比如政府頒發的身份證明、護照或工作許可證。僱主只能在法律有要求的情況下才可扣留文件。就算是在此情況下,任何時候也不可拒絕勞工取用其文件。不得要求勞工繳付依據輸出國及台灣法令所規定之招聘費用。如發現勞工繳付了任何該等費用,該等費用須退還予相關勞工。 -
年輕勞工
不得在任何製造工序中使用童工。「童工」指僱傭未滿 15 歲之勞工。本公司應採取適當的機制核實勞工的年齡。符合所有法例與法規的合法職場學習計劃則不在此列。未滿 18 歲的勞工不得從事可能會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或加班。本公司應妥善保管學生記錄、嚴格審核教育合作夥伴,以及按照適用的法例與法規保障學生的權利,從而確保對學生工的管理得當。本公司應當為所有學生工提供適當的支援和培訓。如果沒有當地法律規定,學生工、實習生和學徒的薪資水平應最少與從事同等或相似工作的其他初階或新進員工相等。如果發現僱用童工,本公司將提供協助及補救措施。 -
工時
工作時數不應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大限度。此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不應超過 60小時(包括加班),緊急或特殊情況除外。任何加班必須是自願的。每七天應當允許勞工至少休息一天。 -
工資與福利
支付給勞工的工資應當符合所有相關的薪酬法律,包括有關最低工資、加班和法定福利的法律。根據當地法律的規定,勞工的加班工資應高於常規時薪水平。禁止以扣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在每個支薪週期,應即時為勞工提供簡明的工資單據,內含充足的資料證實支付給勞工的薪酬準確無誤。必須按照當地法律聘用臨時工、派遣員和外判工人。 -
人道的待遇
避免苛刻或非人道地對待員工,包括暴力、性暴力、性騷擾、性侵犯、體罰、心理或生理壓迫、欺凌、公開羞辱或口頭辱罵;也不得威脅進行任何此類行為。有關的紀律政策及程序必須有清晰的定義,並向員工清楚地傳達。 -
反歧視/反騷擾
本公司承諾提供一個無騷擾以及無歧視的工作場所。公司不得因人種、膚色、年齡、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及表現、種族或民族、殘疾、懷孕、信仰、政治立場、團體背景、退伍軍人身份、受保護的基因資料或婚姻狀況等在招聘及實際工作中歧視或騷擾員工,例如因此而影響工資、晉升、獎勵和接受培訓的機會等。應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場所進行宗教活動。此外,不得讓員工或準員工接受帶有歧視性的醫學檢查(包括驗孕或處女檢驗)或身體檢查。 -
自由結社
根據當地法律,本公司應當尊重所有員工組織和參與他們所選擇的工會、集體談判和參加和平集會的權利,同時也應尊重員工迴避這類活動的權利。員工及他們的代表應當能夠在不用擔心歧視、報復、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公開就工作條件和管理方法與管理層溝通以及分享其想法和憂慮。
B. 健康與安全
本公司應意識到,除了盡量減少與工作相關的傷病發生率外,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有助提高產品和服務的質素、生產的穩定性以及員工的忠誠度和士氣。也意識到持續地增強對員工的投入和員工教育是辨識和解決工作場所內健康與安全問題的關鍵。
本準則在起草時參考了公認的管理體系(如 ISO 45001 和國際勞工組織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系統指引),此類體系亦是有用的額外信息來源。
安全與健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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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
本公司透過管控層級識別,包括消除危害、替代流程或材料,以妥當設計加以管控、實行工程和行政管制、防護性保養和安全操作程序(包括上鎖掛牌程序)和持續性的安全知識培訓等,識別和評估並減輕工作場的健康及安全隱患(如化學、電力和其他能源、火災、運載工具和跌倒危險或事故),以免危及職工。若無法透過上述方法有效控制危險源,應為員工提供適宜的、充分保養的個人防護裝備,以及有關這些危險事故和相關風險的教材。亦必須採取合理措施,讓孕婦和哺乳期女性遠離存在高度隱患的工作環境、消除或減輕孕婦和哺乳期女性所承受的任何(包括與分派予其工作相關的)職業健康和安全風,以及為哺乳期女性提供合理的住所。 -
應急準備
本公司確認和評估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件,並透過實施應急方案和應變程序來將其影響降到最低,包括:緊急報告、員工通告和疏散計劃、員工培訓和演習。應急演習必須最少每年進行一次,或按當地法律要求進行,取較嚴格者。應急計劃亦應包括適當的消防偵測和滅火設備、暢通無阻的緊急出口、充足的逃生出口設施、應急人員的聯絡資料和復原計劃。這些方案和程序應著重盡量減低對生命、環境和財產的危害。 -
工傷和職業病
本公司制定程序和體系來預防、管理、追蹤和報告工傷和職業病,包括以下規定:鼓勵員工報告;歸類和記錄工傷和職業病案例;提供必要的治療;調查案例並採取糾正措施以杜絕其根源;協助員工返回工作崗位。 -
工業衛生
本公司根據管控層級識別、評估並控制因接觸化學、生物以及物理作用劑給員工帶來的影響。如果發現任何隱患,參與者應尋找機會消除和/或減少該隱患。如果無法消除或減輕危害,則應透過適當的設計、工程和行政控制措施來消除或控制隱患。如這些措施無法有效預防危害,應當免費為員工提供和使用適當、妥善保養的個人防護裝備。防護計劃須持續並包括有關這些危害相關風險的教材。 -
體力勞動工作
本公司識別、評估並控制從事重體力勞動給員工帶來的危害,包括以人力搬運物料或重複提舉重物、長時間站立和高度重複性或高強度的組裝工作。 -
機器防護
本公司評估生產設備或其他類型機器的安全隱患。為預防機器對職工可能造成的傷害,應當提供和正確地維護物理防護裝置、連鎖裝置以及屏障。 -
公共衛生和食宿
本公司為員工提供乾淨的洗手間設施、清潔的飲用水、以及衛生的煮食用具、食物儲存設施和餐具。參與者或勞工中介人提供的員工宿舍應當保持乾淨、安全,並提供適當的緊急出口、洗浴熱水、充足的照明供暖和通風設備、獨立安全的場所以供儲存個人和貴重物品,以及適當且出入方便的私人空間。 -
健康與安全溝通
本公司應當為員工提供以其所講語言或其能夠理解之語言進行的適當職業健康和安全資料和培訓,以識別員工面對的所有工作場所危害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機械、電力、化學、火災和物理危害。在工作場所的顯眼處張貼健康與安全相關資料,或將有關資料放在員工可看清並可取用的位置。在開始工作前及之後定期培訓所有員工。應鼓勵員工提出任何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疑慮,確保他們不會受到報復。
C.環境
本公司承認環境保護責任是生產世界一流產品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參與者應查明其製造作業過程對環境的沖擊,並盡量減少該過程對社區、環境和自然資源造成的不良影響,同時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
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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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許可和報告
本公司獲取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放監控)、批准和登記文件,亦要對之進行維護並時常更新,以及遵守許可證的操作和報告要求。 -
預防污染和節約資源
本公司在源頭上或透過實踐(如增設污染控制設備;改良生產、維修和設施程序;或其他方法)盡量減少或杜絕排出和排放污染物以及產生廢物。應節約和實踐(如改良生產、維修和設施程序、替換材料、再用、節約、回收或其他方法)節約自然資源(包括水、化石燃料、礦物和原始森林產品)的消耗。 -
有害物質
本公司應當識別、標籤和管理對人類或環境造成危害的化學品、廢物及其他物質,從而確保這些物質得以安全地處理、運送、儲存、使用、回收或再用及棄置。 -
固體廢物
本公司應實施系統性的措施來識別、管理、減少和負責任地棄置或回收固體廢物(無害的)。 -
廢氣排放
本公司在排放營運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學物質、氣霧劑、腐蝕性物質、微粒、耗蝕臭氧層的物質以及燃燒副產品前,應當按照要求對其歸納特徵、例行監察、控制和處理。應依照《蒙特利爾議定書》和適用的法規來有效管理耗損臭氧層的物質。本公司也應當對廢氣排放管制系統的性能進行例行監察。 -
材料限制
本公司應當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禁止或限制在產品和製造過程中納入特定物質(包括回收和棄置標籤)。 -
水資源管理
本公司應當實施用水管理計劃,以記錄、分類和監察水資源、使用和排放;尋求機會節約用水;以及控制污染渠道。所有污水在排放或棄置前,應當按照要求對其歸納特徵、監察、控制和處理。本公司應當對污水處理和控制系統的性能進行例行監察,以確保達致最佳性能和符合監管規例。 -
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本公司訂立公司級別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能源消耗及所有相關 1 級與 2 級范圍的溫室氣體排放,應追蹤、記錄及公開報告,以達到溫室氣體減排的目標。應當找到方法來改善能源利用效率並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為履行社會責任並在市場上取得成功,本公司及其代理商必須謹守最高的道德標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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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
在所有商業互動關係中都應謹守最高的誠信標準。本公司採取零容忍政策來禁止任何形式的賄賂、貪污、敲詐勒索和挪用公款。 -
無不正當收益
不得承諾、提供、批准、給予或收受賄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當收益。此禁令包括承諾、提供、批准、給予或收受任何有價之物(無論是直接還是透過第三方間接地進行),以期獲得或保留業務、將業務轉讓他人或獲取不正當收益。應推行監控、記錄留存以及強制執行程序以確保符合反腐敗法律的要求。 -
資訊公開
所有的業務來往應具透明度,應當按照適用法規和普遍的行業慣例公開有關參與勞工、健康與安全、環保活動、商業活動、組織架構、財務狀況和業績的資料。不得偽造記錄或虛報供應鏈的狀況或慣例。 -
知識產權
本公司尊重知識產權;須以保護知識產權的方法傳遞技術和生產知識;並必須保護客戶和供應商的資料。 -
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
本公司謹守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標準。 -
身份保護及防止報復
除非受法律禁止,本公司制定程序來保護供應商和員工檢舉者,並確保其身份的機密性和匿名性。參與者也應制定溝通程序,讓員工可以表達他們的疑慮,而不用害怕遭到報復。
檢舉者的定義:任何揭露公司員工、主管或公務員和政府機構從事不當行為的人。 -
負責任地採購礦物
本公司就其製造的產品成份中鉭、錫、鎢及金的來源及供應鏈,採納政策並進行盡職調查,以合理保證其來源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reganising Co-operating and Development, OECD)關於對出自衝突影響及高風險區域之礦石實施負責任供應鏈的指引,或同等及認可的盡職調查框架一致。 -
私隱
本公司承諾合理地保護任何與其有業務來往者(包括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和員工)的個人資料和私隱。參與者應當在收集、儲存、處理、傳播和分享個人資料時遵守私隱和資料安全法律及監管要求。
E. 管理體系
本公司採用或建立一個其範疇與本準則內容相關的管理體系。管理體系的設計應確保:(a) 符合與參與者營運和產品相關的適用法例、法規及客戶要求;(b) 符合本準則;以及 (c) 識別並減輕與本準則有關的經營風險。管理體系也應當推動持續改進。
管理體系應包含以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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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諾
企業的社會及環境責任政策聲明應確定本公司對守法以及持續改進的承諾,並由行政管理層簽署,並以當地語言張貼於工作場所內。 -
管理職責與責任
本公司明確指定高級主管和公司代表來負責保證管理體系和相關計劃的實施。高級管理層應定期檢查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
法律和客戶要求
本公司制定程序識別、監察並理解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包括本準則的要求)。 -
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
本公司制定程序識別與參與者經營相關的守法、環境、健康與安全3 及勞工活動及道德風險。評定每項風險的級別,實施適當的程序和實質管制來控制已識別的風險和確保遵行監管規例。 -
改進目標
本公司制定書面績效目標、指標和實施計劃來提高參與者的社會、環境、健康及安全表現,包括對參與者在實現這些目標中取得的成效進行定期審核。 -
培訓
本公司為管理層及員工制定培訓計劃,從而實施參與者的政策、程序及改進目標,同時滿足適用之法例與法規的要求。 -
溝通
本公司制定程序將參與者的政策、實踐、預期和績效清晰準確地傳達給員工、供應商和客戶。 -
員工意見、參與和申訴
本公司制定持續可行的程序(包括有效的申訴機制)以評估員工對本準則所涵蓋之實踐或違反情況和條件的認知度,並獲取員工在這方面的意見,進而推動持續改進。必須為員工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讓其安心地提出申訴和意見而不必擔心受到報復。 -
審核與評估
本公司定期進行自我評估,從而確保符合法例與法規的要求、本準則內容以及客戶合約中與社會與環境責任相關要求。 -
糾正措施
本公司制定程序以確保能及時糾正在內外部的評估、檢查、調查和審核中所發現的不足之處。 -
文檔和記錄
本公司建立並保留文檔和記錄,從而確保符合監管規例與公司的要求,同時應保障私隱的機密性。 -
供應商的責任
本公司制定程序來將本準則的要求傳達給供應商,並監管供應商對本準則的遵行情況。
社會責任政策
新光合纖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與確保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充分考慮到對社會、環境和經濟的影響,並積極採取措施以促進可持續發展。透過實施有效的社會責任管理系統,企業可以確保其業務活動不會對員工、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和社會造成負面影響,並且能夠促進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適用範圍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遵循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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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
- 自由選擇就業
- 禁止使用強逼、擔保(包括抵債)或用契約束縛的勞工、 非自願或剝削性監獄勞工、奴役或販賣人口。
- 禁止對勞工出入工作場所作出不合理限制。
- 提供勞工用母語書寫的僱傭協議,並且在協議中描述僱傭條款及條件。
- 僱主及仲介不得扣留或以其他方式毀壞、隱藏、沒收勞工的身份證或出入境證件。
- 不得要求勞工繳付依據輸出國及台灣法令所規定之招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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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勞工
不得在任何製造工序中使用童工。「童工」指僱傭任何未滿 15 歲、或未達強迫教育年齡、或該國家/地區最低就業年齡的人士(三項中取年齡最大者)。本公司應採取適當的機制核實勞工的年齡。符合所有法例與法規的合法職場學習計劃則不在此列。未滿 18 歲的勞工(年輕勞工)不得從事可能會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或加班。如果發現僱用童工,我們將提供協助/補救措施。 -
工時
工作時數不應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大限度。此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不應超過 60小時(包括加班),緊急或特殊情況除外。任何加班必須是自願的。每七天應當允許勞工至少休息一天。 -
工資與福利
支付給勞工的工資應當符合所有相關的薪酬法律,包括有關最低工資、加班和法定福利的法律。根據當地法律的規定,勞工的加班工資應高於常規時薪水平。禁止以扣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在每個支薪週期,應即時為勞工提供簡明的工資單據,內含充足的資料證實支付給勞工的薪酬準確無誤。 -
人道的待遇
避免苛刻或非人道地對待員工,包括暴力、性暴力、性騷擾、性侵犯、體罰、心理或生理壓迫、欺凌、公開羞辱或口頭辱罵;也不得威脅進行任何此類行為。有關的紀律政策及程序必須有清晰的定義,並向員工清楚地傳達。 -
反歧視/反騷擾
本公司承諾提供一個無騷擾以及無歧視的工作場所。公司不得因人種、膚色、年齡、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及表現、種族或民族、殘疾、懷孕、信仰、政治立場、團體背景、退伍軍人身份、受保護的基因資料或婚姻狀況等在招聘及實際工作中歧視或騷擾員工,例如因此而影響工資、晉升、獎勵和接受培訓的機會等。應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場所進行宗教活動。此外,不得讓員工或準員工接受帶有歧視性的醫學檢查(包括驗孕或處女檢驗)或身體檢查。 -
自由結社
根據當地法律,本公司應當尊重所有員工組織和參與他們所選擇的工會、集體談判和參加和平集會的權利,同時也應尊重員工迴避這類活動的權利。員工及他們的代表應當能夠在不用擔心歧視、報復、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公開就工作條件和管理方法與管理層溝通以及分享其想法和憂慮。
- 自由選擇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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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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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
本公司應透過管控層級識別,包括消除危害、替代流程或材料,以妥當設計加以管控、實行工程和行政管制、防護性保養和安全操作程序(包括上鎖掛牌程序)和持續性的安全知識培訓等,識別和評估並減輕工作場的健康及安全隱患(如化學、電力和其他能源、火災、運載工具和跌倒危險或事故),以免危及職工。若無法透過上述方法有效控制危險源,應為員工提供適宜、充分保養的個人防護裝備,以及有關這些危險事故和相關風險的教材。亦必須採取合理措施,讓孕婦和哺乳期女性遠離存在高度隱患的工作環境、消除或減輕孕婦和哺乳期女性所承受的任何(包括與分派予其工作相關的)職業健康和安全風險,以及為哺乳期女性提供合理的住所。 -
應急準備
本公司應確認和評估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件,並透過實施應急方案和應變程序來將其影響降到最低,包括:緊急報告、員工通告和疏散計劃、員工培訓和演習。應急演習必須最少每年進行一次,或按
當地法律要求進行,取較嚴格者。應急計劃亦應包括適當的消防偵測和滅火設備、暢通無阻的緊急出口、充足的逃生出口設施、應急人員的聯絡資料和復原計劃。這些方案和程序應著重盡量減低對生命、環境和財產的危害。 -
工傷和職業病
本公司應當制定程序和體系來預防、管理、追蹤和報告工傷和職業病,包括以下規定:鼓勵員工報告;歸類和記錄工傷和職業病案例;提供必要的治療;調查案例並採取糾正措施以杜絕其根源;協助員工返回工作崗位。 -
工業衛生
本公司應當根據管控層級識別、評估並控制因接觸化學、生物以及物理作用劑給員工帶來的影響。如果發現任何隱患,參與者應尋找機會消除和/或減少該隱患。如果無法消除或減輕危害,則應透過適當的設計、工程和行政控制措施來消除或控制隱患。如這些措施無法有效預防危害,應當免費為員工提供和使用適當、妥善保養的個人防護裝備。防護計劃須持續並包括有關這些危害相關風險的教材。 -
體力勞動工作
本公司應當識別、評估並控制從事重體力勞動給員工帶來的危害,包括以人力搬運物料或重複提舉重物、長時間站立和高度重複性或高強度的組裝工作。 -
機器防護
本公司應當評估生產設備或其他類型機器的安全隱患。為預防機器對職工可能造成的傷害,應當提供和正確地維護物理防護裝置、連鎖裝置以及屏障。 -
公共衛生和食宿
本公司應當為員工提供乾淨的洗手間設施、清潔的飲用水、以及衛生的煮食用具、食物儲存設施和餐具。參與者或勞工中介人提供的員工宿舍應當保持乾淨、安全,並提供適當的緊急出口、洗浴熱水、充足的照明供暖和通風設備、獨立安全的場所以供儲存個人和貴重物品,以及適當且出入方便的私人空間。 -
健康與安全溝通
本公司應當為員工提供以其所講語言或其能夠理解之語言進行的適當職業健康和安全資料和培訓,以識別員工面對的所有工作場所危害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機械、電力、化學、火災和物理危害。在工作場所的顯眼處張貼健康與安全相關資料,或將有關資料放在員工可看清並可取用的位置。在開始工作前及之後定期培訓所有員工。應鼓勵員工提出任何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疑慮,確保他們不會受到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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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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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 環境許可和報告
本公司應獲取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放監控)、批准和登記文件,亦要對之進行維護並時常更 新,以及遵守許可證的操作和報告要求。 -
預防污染和節約資源
本公司應在源頭上或透過實踐(如增設污染控制設備;改良生產、維修和設施程序;或其他方法)盡量減少或杜絕排出和排放污染物以及產生廢物。應節約和實踐(如改良生產、維修和設施程序、替 換材料、再用、節約、回收或其他方法)節約自然資源(包括水、化石燃料、礦物和原始森林產品)的消耗。 - 有害物質
本公司應當識別、標籤和管理對人類或環境造成危害的化學品、廢物及其他物質,從而確保這些物質得以安全地處理、運送、儲存、使用、回收或再用及棄置。 - 固體廢物
本公司應實施系統性的措施來識別、管理、減少和負責任地棄置或回收固體廢物(無害的)。 - 廢氣排放
在排放營運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學物質、氣霧劑、腐蝕性物質、微粒、耗蝕臭氧層的物質以及燃燒副產品前,應當按照要求對其歸納特徵、例行監察、控制和處理。應依照《蒙特利爾議定書》和適用的法規來有效管理耗損臭氧層的物質。參與者也應當對廢氣排放管制系統的性能進行例行監察。 - 材料限制
本公司應當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禁止或限制在產品和製造過程中納入特定物質(包括回收和棄置標籤)。 - 水資源管理
本公司應當實施用水管理計劃,以記錄、分類和監察水資源、使用和排放;尋求機會節約用水;以及控制污染渠道。所有污水在排放或棄置前,應當按照要求對其歸納特徵、監察、控制和處理。參與者應當對污水處理和控制系統的性能進行例行監察,以確保達致最佳性能和符合監管規範。 - 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本公司須訂立公司級別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能源消耗及所有相關1級與2級範圍的溫室氣體 排放,應追蹤、記錄及公開報告,以達到溫室氣體減排的目標。參與者應當找到方法來改善能源利用效率並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 環境許可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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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道德
- 誠信經營
在所有商業互動關係中都應謹守最高的誠信標準。参與者應採取零容忍政策來禁止任何形式的賄賂、貪污、敲詐勒索和挪用公款。 - 無不正當收益
不得承諾、提供、批准、給予或收受賄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當收益。此禁令包括承諾、提供、批准、給予或收受任何有價之物(無論是直接還是透過第三方間接地進行),以期獲得或保留業務、將業務轉讓他人或獲取不正當收益。應推行監控、記錄留存以及強制執行程序以確保符合反腐敗法律的要求。 - 資訊公開
所有的業務來往應具透明度,並準確地記錄在參與者的賬簿和商業記錄上。應當按照適用法規和普遍的行業慣例公開有關參與勞工、健康與安全、環保活動、商業活動、組織架構、財務狀況和 業績的資料。不得偽造記錄或虛報供應鏈的狀況或慣例。 - 知識產權
應當尊重知識產權;須以保護知識產權的方法傳遞技術和生產知識;並必須保護客戶和供應商的資料。 - 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
應謹守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標準。 - 身份保護及防止報復
除非受法律禁止,參與者應當制定程序來保護供應商和員工檢舉者,並確保其身份的機密性和匿名性。參與者也應制定溝通程序,讓員工可以表達他們的疑慮,而不用害怕遭到報復。 - 負責任地採購礦物
本公司應就其製造的產品成份中鉭、錫、鎢及金的來源及供應鏈,採納政策並進行盡職調查,以合理保證其來源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reganising Co-operating and Development, OECD) 關於對出自衝突影響及高風險區域之礦石實施負責任供應鏈的指引,或同等及認可的盡職調查框架一致。 - 私隱
本公司承諾合理地保護任何與其有業務來往者(包括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和員工)的個人資料和私隱。參與者應當在收集、儲存、處理、傳播和分享個人資料時遵守私隱和資料安全法律及監管要求。
- 誠信經營
勞工權益保護政策
本公司承諾所有員工薪資均不低於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工資,並確保勞工權益得到充分保障,並建立一個公平、安全、健康和尊重的工作環境,同時亦相當注重勞工的工作環境安全與身心健康發展,本公司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並通過監管、檢查和培訓等措施,確保勞工的福祉和尊嚴。
政策方向
- 照顧員工健康與安全:確保員工工作環境安全健康,預防職業災害和疾病的發生。
- 重視勞工聲音: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尊重並回應員工的意見、需求和關切。
- 職業生涯管理(長期發展):提供員工職業發展機會和成長空間,支持其長期職業規劃。
- 禁止使用童工與強迫勞動:嚴禁雇用任何形式的童工,禁止強迫勞動的存在。
- 尊重多元性別:建立包容和尊重多元性別的工作環境,反對任何形式的性騷擾和歧視行為。
- 重視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與外部利害關係人進行持續對話和合作,以確保其關注和利益得到充分考慮。
新光合成纖維永續淨零之SDGs發展政策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基於公司永續發展,以及國際淨零趨勢、公司治理、社會法規以及投資者客戶等之要求,皆關注企業對ESG(環境/社會/治理)的投入與表現。而實施ESG策略,可減少企業風險、降低經營成本及增加未來發展等益處,為長期發展打下基礎,並在社會、環境和經濟方面做出貢獻,規劃公司永續淨零ESG策略及結合SDGs設定年度目標事宜。
推動低碳轉型:
- 進行碳盤查,評估組織、產品或服務在其整個生命週期中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制定減排策略、促進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
- 積極尋求節能減碳之方法,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減少碳排放。將節能減碳視為核心工作,並設定實質性之減碳目標,以符合集團減碳目標。
- 積極探索新市場,並導入智慧化、AI 等科技以提升產能與效率。
- 透過技術創新,研發綠色新產品、新技術,改用低碳燃料,並投入各種減碳技術開發,並透過投資再生能源、裝置清潔能源等方式來進行低碳轉型。
- 購買碳權,研究碳權市場趨勢,謹慎評估碳權購買的成本效益,以擬定購買策略。
推動循環經濟:
- 透過廢棄物減量、再生利用,並積極進行回收,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 提升產品可持續性,與供應商合作,推動綠色供應鏈管理,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 推動資源管理與源頭管理,透過循環再利用、原物料源頭進行控管等方式降低對自然資源的需求,減少排放污染物。
推動水資源管理:
- 在生產過程中,積極減少對水資源的消耗,並透過科技手段進行回收與再利用。
- 將減少排放污染物視為重要任務,強化源頭管理,規劃雨污分流蒐集,同時進行廢水處理等措施,以減少對水環境的影響。
加強企業社會責任:
- 注重人才培訓,提升員工對於永續發展的認知,並推行員工參與節能減碳的相關行動,促進區域永續發展。
- 承諾確保員工安全健康、人員受到尊重並富有尊嚴、關注環境議題、遵守商業誠信道德,並承諾執行盡職調查,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 透過社會公益活動,加強對於環境及社區的關懷與貢獻。
環境保護政策
新光合纖致力於可持續發展,深知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以及企業在保護環境方面的責任。作為一家領先聚酯生產公司,我們堅信環境保護和業務發展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繫。因此積極制定並執行一系列的環境保護政策,以確保新光合纖(含子公司)的業務活動對環境產生積極的影響。
政策方向
- 能源消耗與溫室氣體:降低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實現低碳經濟模式。
目標: (1)能源消耗降低1%/年
(2)溫室氣體排放減量2%/年,至2025年減量目標共7%(基準年2021年)
範疇一:減量0.5%/年 範疇二:減量1.5%/年 - 節約水資源與再利用:減少水資源使用量,推動水的循環利用和回收。
目標: 減少水資源使用量1%/年,至2025年減量目標共5%(基準年2020年) - 維護生態多元化:保護生態系統的多樣性和生物多樣性,促進生態平衡。
目標:- 投資位於桃園的『草莓學校』休閒農場。該農場實施循環農業,全區採用無農藥、無生長激素的『綜合生物病蟲害管理技術』,簡稱IPM 管理(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係奠基於「預防勝於治療」概念,基本體系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預防、監測與評估及防治,其中透過監測精準判斷作物是否需要防治、防治的時機點並利用多元、自然和生物防治的方法,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的族群,同時維持生態平衡,減少作物之損失。其中包括自行栽培的健康的種苗、使用有益微生物、天然苦楝油、薊馬警戒費洛蒙、黏蟲紙和天然消毒液(食鹽電解的次氯酸水),再加上天敵抑制害蟲,並飼養貓抓田鼠,讓整個園區充滿生物多樣性,達到生態自然平衡。
- 將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納入新光幼獅青創村生態區規劃,達到保育及永續利用陸域生態系,並防止土地劣化。
- 減少空氣污染:降低空氣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氣質量。
目標:降低空氣汙染物排放量1%/年,至2027年目標共降低5%(基準年2022年) - 使用再生原料:增加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減少對原始資源的依賴。
目標:再生原料使用比例增加5%/年 - 減少事業廢棄物:降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數量,推動廢棄物減量和循環利用。
目標:減少事業廢棄物數量1%/年 - 產品使用末期可分解回收再運用:設計產品使其在使用末期能夠分解並進行回收再利用,降低對自然環境的負擔。
目標:PET產品回收率增加3%/年 - 產品對環境的正向影響力:推動產品的綠色創新和可持續性,確保產品對環境產生正向影響。
目標: 每年開發3件綠色創新與可持續性產品 - 消費者安全與健康:確保產品安全、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權益。
目標:無違反產品與服務的健康安全法規或發生危害人體健康安全事件。 - 促進可持續消費:推動消費者對可持續產品的認知和選擇,促進可持續消費模式的發展。
目標: 每年參加展覽2次推展可持續性產品
職業安全政策
在新光合纖,我們堅信職業安全是我們最重要的價值之一。我們致力於提供一個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確保新光合纖(含子公司)及合作夥伴(含承攬商)每位員工的職業安全和福祉。透過建立強大的職業安全政策,我們將領導和推動職業安全的最佳實踐,並積極預防職業災害和職業疾病的發生。
本公司將加強職業安全培訓和意識提升,確保每位員工都具備必要的職業安全知識和技能。我們將建立有效的職業安全管理制度,並定期審核和改進政策的執行情況。透過這些努力,我們追求在所有工作場所和工作活動中達到最高的職業安全標準。
政策方向
- 建立職業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職業安全責任和管理體系,確保職業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實和執行。
- 加強職業安全培訓:提高勞工和管理人員的職業安全意識和技能,從而有效防範職業災害和職業疾病的發生。
- 加強職業安全監測和評估:建立職業危害監測和評估機制,及時發現和控制職業危害因素,確保勞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 加強職業安全檢查和監督:對企業的職業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予以整改,防止職業災害和職業疾病的發生。
- 建立職業災害應急體系:做好職業災害的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減少職業災害的傷亡和損失。
永續採購政策
新纖集團秉持永續經營的理念,在提供產品與服務的生命週期,同時考慮對環境、社會與經濟之影響,執行永續採購行動。
新纖集團與合作夥伴攜手努力,在追求合理之成本與獲利之下,共同維護勞動人權、致力環境保護、促進商業道德及公平營運,改善採購績效,提升供應鏈競爭優勢,邁向永續供應鏈。
採購過程我們考量:
- 關切環保議題承諾維護環境
- 聚焦氣候變遷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 把關物料來源,選擇再生、可回收物料為優先
- 遵循國際準則,符合當地法規
- 維護人權精神並提升與勞動權益
- 重視職業安全,保障人員健康
- 確立商業道德操守秉持最高誠信原則
- 溝通與回應利害關係人需求與期望
永續採購政策方向
- 供應商對勞工人權執行程度:與供應商建立合作關係時,重視其對勞工人權的執行程度,包括禁止童工和強迫勞動、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等。
- 逐步提升採購再生環保原料比重:透過逐步增加採購再生和環保原料的比重,降低對自然資源的需求,並促進可持續循環經濟的發展。
- 協助在地廠商可持續性發展:鼓勵和支持在地廠商實現可持續性發展目標,包括提供技術指導、培訓和資源支持等。
商業道德政策
新光合纖致力於建立一個高度道德和負責任的商業環境,我們深知商業道德對於企業的長期成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為此,我們制定了以下商業道德政策,旨在確保新光合纖(含子公司)的業務遵守反貪汙反賄賂、避免利益衝突、反詐欺、洗錢防制、禁止不當競爭、確保資訊安全等原則,堅持誠信經營,對腐敗、賄賂和不道德的商業行為實行零容忍政策,並秉持著道德、透明和正直的價值觀。
政策方向
- 反貪汙反賄賂:嚴禁任何形式的貪汙和賄賂行為,包括給予或接受賄賂、濫用職權、行賄等,確保公司內外部交往的廉潔和透明。
- 避免利益衝突:要求員工避免與公司的利益發生衝突,禁止從事可能損害公司利益或產生利益衝突的行為。
- 反詐欺:嚴禁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包括虛報、偽造文件、不實廣告等,確保公司內外部交易的誠實和公正。
- 洗錢防制:建立和執行有效的洗錢防制措施,確保公司不成為洗錢和資金來源的管道。
- 禁止不當競爭:遵守公平競爭原則,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誹謗競爭對手、盗竊商業機密、扭曲市場等。
- 確保資訊安全:確保公司和客戶的資訊安全,包括資料保護、防止未經授權的資訊存取和使用等。
申訴管道
設置檢舉管道供員工、客戶、供應商及其他外部利害關係人舉報違反人權、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商業道德、資訊安全等非法行為,檢舉、申訴與建議管道如下:
違反商業道德申訴管道:
稽核室
申訴電話: 0800-588-100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違反勞工與人權申訴管道:
人資部
申訴電話:886-2-25071259 分機:7598
申訴信箱:[email protected]
廠務處人事課
申訴電話:886-3-493-2131 分機:1120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新科廠務處
申訴電話:886-3-380-1794 分機:6107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違反資訊安全申訴管道:
資訊部
申訴電話: 886-2-25071259分機: 7599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違反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申訴管道:
工安處
申訴電話: 886-3-4932131分機:1105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觀音工安組
申訴電話: 886-3-4836745 分機:2106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新科廠務處
申訴電話: 886-3-380-1794 分機:6107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違反產品健康與安全申訴管道:
行企組
申訴電話: 886-2-25071259分機:7551
申訴信箱: [email protected]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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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V | 本公司已於董事會通過「防貪管理辦法」及「誠信經營守則」,禁止作出違反誠信、不法等不誠信行為,並已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以合理實務需求落實遵循之。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V | 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相關行為標準及設立專責單位,以落實執行相關作業,並已涵蓋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每年完成「商業道德暨資訊安全風險評估表」(含海外據點),藉以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 |
無重大差異 | |||||||||||||
(三) 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確禁止人員或藉由第三人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行為。並設有舉報機制以鼓勵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 | 無重大差異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 V | 本公司訂定之防貪辦法已明文規定納入「排佣條款」,並訂有誠信經營守則以供遵循。與供應商簽訂之合約中包含「供應商行為準則」,明訂誠信經營條款,各供應廠商須簽訂「社會責任暨供應商行為承諾聲明書」。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V | 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設有誠信經營推動小組,並結合稽核單位之防貪管理作業,每年向董事會報告。 | 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V | 本公司訂定之「商業道德政策」、「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並設有申訴檢舉專線。 | 無重大差異 | |||||||||||||
(四) 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V | 本公司之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人員查核均按照規定辦理,並在董事會報告。 |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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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V |
1.本公司訂有「商業道德管理程序」、「防貪管理辦法」、「檢舉、申訴與建議及員工參與回饋管理程序」,提供集團免付費申訴檢舉專線:0800-588-100或郵寄反貪信箱: [email protected](設置於稽核室);公司內亦可直撥分機1199(設置於廠務處),供本公司外部及內部人員使用。
2.本檢舉管道於公司網站公開揭露,同時依檢舉內容指定專責單位依規定程序處理檢舉案件,如接獲主管機關糾舉、內外部申訴或其他任何管道人員違反商業道德相關情事,由專責人員召集適當成員,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詳細內容請參閱新光合纖官網:http://www.shinkong.com.tw/front/investors)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V | 本公司於「檢舉、申訴與建議及員工參與回饋管理程序」明訂檢舉案件處理程序,並制訂「檢舉人保護暨反報復管理程序」,對於檢舉人身份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詳細內容請參閱新光合纖官網:http://www.shinkong.com.tw/front/investors) | 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1.本公司於「檢舉人保護暨反報復管理程序」明訂對於檢舉人身份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同時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2.112 年度本公司受理舉報件數共0件。 |
無重大差異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公司已完成「合規手冊」並發送各單位參考,且已將誠信經營相關資訊揭露於本公司內部知識交流平台上,供同仁點閱,並已放在公司網站上供大眾查詢。公司同仁皆依相關規定執行。 |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依其規定運作,其運作與所訂守則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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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相關行為標準及設立專責單位,及落實執行相關之作業。 |